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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2010年卫生资格考试报名有关问题的通知

时间:2009-12-11 11:31来源:卫生资格考试吧 作者:lengke 点击:
  

  各县(区)人事局、卫生局,各有关医疗卫生机构:

  根据省卫生厅《关于2010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卫人秘〔2009〕882号)文件精神,现将我市2010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暨护士执业考试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报名中须注意的问题

  1、考生须从网上报名,时间为2009年12月15日~2010年元月10日。

  2、考生填写表格中姓名必须与身份证、毕业证等有关证件一致;须提供准确真实的个人资料进行现场确认。

  3、所在考区为安徽,所在考点为蚌埠;考生可根据本人所从事的专业工作,在网上2010年度的《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中选择报考相应专业类别。

  4、照片采集要清晰、背景为单色,如照片不符合要求,报名人员须到报名点重新进行照片采集;经考生本人签名确认的考生申报信息将不予更改。

  5、因工作岗位变动,需报考现岗位专业类别的人员,其从事现岗位专业工作时间须满2年;

  6、已参加过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历届考生,再次报名时必须使用原档案号,须在《2010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中填写原档案号,有身份证号码变动的须提交新、旧身份证号码,如果没有按规定提交原成绩单、档案号或新旧身份证号码,造成无法考试或合并成绩的,由考生自行负责;

  二、组织实施

  1、各县(区)人事、卫生部门管辖的医疗卫生机构卫生技术人员的考试报名工作,由县、区卫生局统一负责,并由县、区人事局审核。

  2、在校生由所在学校统一汇总、审核后确认,考点不受理在校生个人确认。

  3、报名各单位及主管部门对考生提交的材料,必须严格审查,认真核对《考试申报表》及相关材料,防止出现差错。并把握有关政策规定,及时向考生传达。

  三、现场审核确认所需证件及有关材料:

  1、《2010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一份(A4规格);

  2、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3、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

  4、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聘书原件或聘用证明原件;

  5、相关准入资格证书原件;

  6、工作岗位变动的报考人员须提交转入现岗位的有关证明;

  7、已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者,须提交以往考试成绩单或准考证原件、复印件。

  四、现场确认地点:市卫生局三楼组织人事科(政府新区南湖路568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南侧);

  联系电话:0552-3132035

  五、审核材料及现场确认时间安排:

  2009年12月27~30日,各院校在校生;

  2009年12月31日~2009年1月4日局直各单位、蚌医、123医院;

  2010年1月5日固镇县、五河县、新城区;

  2010年1月6日怀远县、淮上区、蚌山区;

  2010年1月7日龙子湖区、禹会区、高新区、;

  2010年1月8日~10日考点补录、更改、确认。

  请各县(区)、各单位在规定的时间段内到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共同完成报名工作。

  有关政策、文件、通知请登陆下列网站(中国卫生人才网www.21wecan.com.cn、安徽省卫生厅http://www.ahwst.gov.cn/、蚌埠市卫生www.bbswsj.gov.cn、)查询。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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