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2011年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和护士职业资格证书的通知
县区卫生局、各医疗机构:
2011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护士执业资格证书办理接近尾声,请没有办理的同志带好资料到卫生局办理
一、办证需提交的材料
《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已经由卫生局统一打印,考生不需再提供。取得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人员需提供小2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与原始报名表同底版,照片背面写上单位、姓名)取得护士执业资格证书人员照片在报名时已交,不需提供。请于3月23日(周五前)到蚌埠市卫生局办理。
二、办理地点
蚌埠市南湖路568号卫生局组织人事科
联系电话:3132035
二〇一二年三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