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注册 找回密码

妇产科主治医师考试的具体实施

时间:2009-09-06 23:28来源:妇产科主治医师考试 作者:lengke 点击:
  

  在职称深化改革阶段,2000年人事部、卫生部下发《关于加强卫生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人发〔2000〕114号);同年,卫生部、人事部下发关于印发《临床医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的通知(卫人发〔2000〕462号);2001年卫生部、人事部《关于印发预防医学、全科医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等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临床医学、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等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卫人发〔2000〕164号)。

  根据114号文件精神,妇产科主治医师逐步实行以考代评和与执业准入制度并轨的考试制度;高级专业技术资格采取考试和评审结合的办法取得。

  根据462号文、164号两个文件精神,临床医学、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等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考试制度,462号文件中明确提出成立专家委员会和全国资格考试办公室,具体考务工作委托卫生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实施。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分隔线----------------------------
发表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的政策法规,严禁发布色情、暴力、反动的言论。
评价:
表情:
验证码:点击我更换图片
 
招生方案 | 免费试听 | 报名演示
课件更新 | 网校介绍 | 答疑周刊
网校学员——快速注册通道
卫生资格考试培训

妇产科主治医师考试视频课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