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山西省卫生高级职称评审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及职业道德要求。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积极工作,勤奋学习,克己奉公;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能全面、熟练地履行岗位职责,积极承担医疗、预防、科研及培养指导下级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任务,团结协作,圆满完成本职工作。
2、学历要求。申报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要求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关于学历认可,均以本单位经过学历清查登记证实了的,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承认的,与本人所实际从事专业相同或相近的毕业文凭或学位证书为准。其他任何证件或证明都不能作为相应的学历依据。近年取得的成人教育学历,所学专业须与本人实际从事技术工作的专业相同。若为专业相近学历,须取得学历后满3年,方可按相应任职资格评审的有效学历对待。非医、药卫生类院校取得的与医、药科学研究、临床诊疗、检验、卫生管理非明显相关的学历不得按医疗卫生类相近专业对待。1970年至1976年进入普通高等学校学习的大学普通班毕业生仍按晋人职通字〔2001〕87号文件执行。
3、学术水平与业务技术能力要求。尽职尽责完成本职岗位所应承担的工作任务,工作成绩突出,圆满完成单位规定的医疗、教学、科研任务;精通本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具有丰富的临床工作经验,能解决复杂疑难技术问题,有较强的科研能力,熟悉并掌握本专业国内外发展动态,能提出与本专业一致的研究方向和开拓新的研究领域;具有较强的业务组织指导能力和培养专门人才的能力,能组织指导本专业学科的技术工作和科研工作。
4、任现职年限。自本单位根据国家和我省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的有关规定聘任相应职务之年算起,实算至2011年底。任现职前己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学历(至今已满5年),要求任现职年限为满5年;任现职期间,取得大学本科以上学历,要求取得学历的时间满5年或现任职年限满7年。即:要求任职满5年,为2006年底前聘任,要求任职满7年,为2004年底前聘任;破任现职晋升者(前学历),要求任现职满三年,即为2008年底前聘任;获博士学位者申报副高,要求从事本专业工作满二年,即为2009年底前获博士学位并从事本专业工作(有执业准入资格要求的专业,必须具备相应的执业准入资格满二年)。
非公医疗卫生单位和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实施范围以外的医疗卫生单位,根据《劳动合同法》签订有效劳动合同的专业技术人员,根据国家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有关规定取得任职资格后,从事相应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时间可以从取得相应任职资格时间开始计算。国有医疗卫生单位中占编的专业技术人员取得任职资格后,未被本单位根据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在相应岗位聘任的工作时间,不得计算为相应的任职时间。
5、外语条件。具有任现职以来参加省人社厅组织的全国职称外语(医古文)统考取得的相应合格证书(或合格成绩通知单)。2010及2011年度取得的省级补充考试合格成绩通知单。符合免试条件的人员需提供相应有效证明材料。
根据省人社厅晋人社职字[2010]43号文件规定下列人员可免试外语:
(1)工作期间参加WSK、WHO、托福(含相当)考试,成绩达到出国分数线或参加BFT(A)级考试合格的;
(2)具有国家认定的相应留学经历的;
(3)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出版过外文专著、译著,或用外文在有ISSN国际标准期刊号的外国学术期刊上公开发表过学术论文,经省人社厅按规定程序组织确认合格的;
(4)申报副高级职称时职称外语考试成绩达国家通用标准,申报正高级职称时需再次参加同一级别职称外语考试的;
(5)研究生获得博士学位的;
(6)在乡镇及以下基层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
(7)53岁以上申报副高级、55岁以上申报正高级的;
(8)中医药工作者可免试外语,但须参加我省组织的医古文考试。
6、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根据原山西省人事厅《关于贯彻〈人事部关于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的通知〉的实施意见》(晋人职通字[2002]98号)的规定,申报评审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都必须有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的四个模块合格证书。
下列人员可暂时不参加或免去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1)50岁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2)具有博士学位的研究生;(3)近三年内从晋外引进的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和从国外引进的留学人员。
对暂不具备条件的国家级贫困县所属事业单位和乡镇所属单位中的专业技术人员,可否暂时不参加或免去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由各市人社(人事)局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但须以文件形式明确。
7、考核要求。申报任职资格评审的专业技术人员,必须参加年度考核和任职期满考核。正常晋升人员,须任现职以来近5年或7年内的年度考核、任职期满考核结果都在称职以上;破格晋升人员,须任现职以来的年度考核、任职期满考核结果都在称职以上,并在近三年内有一次以上年度考核为优秀。
8、专业能力考试。我省卫生系列的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价实行考评结合。所有申报参评人员(2010年专业能力考试成绩破资历达75分以上、破学历达60分以上,正常晋升达60分者除外)均须参加全省2011年度统一组织的相应专业能力考试,考试成绩须达到正、副高分别确定的合格标准线,其中破格晋升者须达到优秀,才可参加评审。
专业能力考试总体淘汰率为15%左右。考试成绩优秀线参考全部考生考试成绩的前30%划定,合格线根据考试成绩酌情划定。从2012年起,上年度考试成绩一般不再保留,考试成绩只在当年评审有效。查看:山西省2011年度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专业能力考试的通知
(二)业绩与成果具体量化条件
1、申报主任医(药、护、技)师人员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省级医疗卫生单位人员,须在国家级医学杂志公开发表研究方向一致的专业学术论文一篇以上,同时在省级医学学术刊物公开发表本专业研究方向一致的较高水平论文三篇以上;市级及以下医疗卫生单位人员,须在国家级医学杂志公开发表研究方向一致的专业学术论文一篇以上,同时在省级医学学术刊物公开发表本专业研究方向一致的较高水平论文两篇以上。
(2)国家专业出版社出版的本专业较高水平的科技著作一部,本人撰写部分不少于10万字,同时在国家级医学杂志公开发表本专业研究方向一致的较高水平论文一篇。
(3)获国家自然科学奖、发明奖、科技进步奖三等奖以上一项(为额定获奖人员,并有一级证书),或获省、部级科学技术奖二等奖以上一项(为额定获奖人员,并有一级证书)以及相关荣誉奖项者,同时要求在国家级医学杂志公开发表研究方向一致的专业学术论文一篇以上。
2、申报副主任医(药、护、技)师人员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国家级医学杂志公开发表研究方向一致的专业学术论文一篇。
(2)在省级以上医学学术刊物公开发表研究方向一致的专业学术论文二篇以上。
(3)国家专业出版社出版的本专业科技著作一部,本人撰写部分不少于3万字,并同时在省级以上医学学术刊物公开发表研究方向一致的专业学术论文一篇以上。
(4)获省、部级科学技术奖三等及以上奖一项(为额定获奖人员,并有一级证书)或相关荣誉奖项,并同时在省级以上医学学术刊物公开发表研究方向一致的专业学术论文一篇以上。
详情请参考:2011年度全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安排意见
2011年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1、2011年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2、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形式和题型
3、2011年卫生专业技术高级职称考试报名须知
4、2011年医学高级职称考试宝典
5、2011年医学高级职称考试试题
6、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相关流程
7、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形式和题型
8、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总分数及分数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