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2011年自治区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时间的补充通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卫生局,各地 、州、市卫生局,自治区区级医疗卫生单位,自治区各委 、办 、厅 、局 、大专院校、人民团体及中央驻疆单位人事(职称)部门:
根据自治区职称改革办公室的要求,现将2011年卫生系列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宜补充通知如下:
一、2011年11月28日—12月13日卫生厅受理各地、州、市,各医疗卫生单位的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推荐申报材料,具体安排如下:
单 位 |
报送材料时间 |
克拉玛依市 |
11月28日 |
哈密地区 |
11月29日 |
昌吉州 |
11月30日至12月1日上午 |
塔城地区 |
12月2日 |
克州 |
12月3日下午 |
阿克苏地区 |
12月4日 |
博州 |
12月5日 |
阿勒泰、吐鲁番 |
12月6日 |
伊犁州 |
12月7日至8日上午 |
乌鲁木齐市 |
12月8日下午至12月9日 |
巴州 |
12月10日至11日上午 |
喀什地区 |
12月11日下午至12日 |
和田地区 |
12月13日 |
各委、办、厅、局,厅直属各单位,医科大学各附属医院 |
12月1日下午,3日上午,12月5日下午 |
我厅将按以上安排的时间和顺序受理申报材料,请各地、州(市)卫生局、各单位提前到乌鲁木齐市办理外(汉)语免试手续和援疆干部职称评审委托函办理手续。各单位必须派出地州级卫生局专人负责报送材料,严谨基层医疗单位和申报职称人本人提交材料,并严格按规定时间上报材料,提前上报材料请与我处联系,过期将不予受理。
二、12月19日-23日召开各专业组评审会议(含答辩时间)。12月26日-29日召开高评会(西医26日-28日,中医29日)。
三、收取材料地点:西虹宾馆(新疆军区第五招待所)
地址:乌鲁木齐市西虹东路816号
联系电话:0991—4683528
乘车路线:35路、58路、30路干休所站下车即到。
自治区卫生厅职改办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