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度湖南省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专业理论考试报名资格审查安排
一、报考程序
1、考生于10月25日开始登录2012年湖南省卫生系列高级职称专业笔试报名入口,进网上报名并打印《考试报名表》。
2、报考者将报考材料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存放单位核实,并在《考试报名表》上加盖印章。
3、各县(市、区)卫生局、各单位根据《关于切实做好2011年度卫生系列高级职称申报和评审工作的通知》(湘卫职改〔2011〕10号)文件规定,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核实。
4、市卫生局于10月31日-11月2日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地点:市卫生局政工科)
二、现场确认时间安排表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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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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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 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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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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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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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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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一医院、市妇幼、市疾控中心、市中心血站、市精神病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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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市卫生局
政工科(金卫酒店509室,市内乘坐17、19、20、21、27、28、29、32路公交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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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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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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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中医院、市二医院、桂东县、汝城县、永兴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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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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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南学院附属医院、北湖区、资兴市、嘉禾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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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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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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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仙区、桂阳县、安仁县、临武县、宜章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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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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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医院、240医院、市管民营医院、市直人才交流中心及其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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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未列入表的单位,资格审查安排在2012年11月2日下午;
三、现场确认须提供的资料
1.申请人有效身份证;
2.执业证书(报考临床、护理专业人员提供)原件;
3.参评学历证书原件;
4.现有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原件;
5.单位聘书(或聘用合同)原件;
6.下基层服务表原件;
7.《考试报名表》(上传照片近期白底免冠正面一寸照);
8. 报名情况汇总表(附件1、2)
四、报名咨询电话:2223390
五、注意事项:
1. 各单位人事部门、各县市区卫生局职改部门要严格按照湘卫职改[2011]10号文件对报考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核;
2. 没有完成岗位设置或已完成岗位设置但没有空岗的单位原则上不得报考;
3.非事业单位的职称申报:
(1)具有人事档案管理权的非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不受职数限制;
(2)非公企业人员、国有企业临时聘用人员和社会流动人员等,由其进行人事代理的县及县以上政府人社部门人才流动服务机构负责职称申报,未进行人事代理的先到县及县级以上政府人社部门人才流动服务机构进行人事代理后再申报。
4.请各县(市、区)卫生局通知所在地的具有人事档案管理权的非事业单位及人事代理部门前来现场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