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度申报卫生专业高级技术职务个人填写材料要求:
一、个人需递交的申报材料:
(一)《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定申报表》2份(由市人社局印制)
(二)《上海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工作实绩考核表》1份(网上下载2012版)
(三)申报人基本情况材料(统一用A4纸,按以下程序装订成册)
1.申报卫生高级职务材料目录1份
2.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承诺书1份
3.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
4.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1份)
5.职称外语(或医古文)考试合格证书复印件(1份)
6.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1份)
7.继续医学教育合格证书复印件(1份)
8.现有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1份)
9.现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聘任书复印件(1份)
10.医师、护士执业资格证书及执业注册证书复印件(1份)
11.定期工作鉴定表(1份)
12.申报中西医结合专业相关材料
以上材料中证书原件需交单位人事部门审核,复印件由人事部门盖章。
(四)论著、论文
正常晋升2篇、破格3篇,医学科研系列增加1篇。具体论文要求见文件。
请将以下材料装订在每本杂志原件封面上
1.论文在新闻出版总署网站(网址:http://www.gapp.gov.cn)期刊在线查询
的结果打印页面
2.论文宣读表
(五)科研课题、科技成果材料
二、材料的具体要求:
(一)《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定申报表》--2份(由市人社局印制)
1、要求:1~8页,由个人填写,组织核实。用钢笔或水笔撰写,字迹要端正、清楚、不得粘贴。
2、填写内容为个人基本情况、主要学历及工作经历,论文发表情况;工作主要业绩包括任职期间专业工作开展情况(如临床、科研、带教、参与学术交流、继续教育等)、专业特长(经验)、今后努力方向等。
3、第9页由单位填写核实意见。
(二)《上海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工作实绩考核表》1份(网上下载2012版)
本表由单位根据卫生系列不同的类别(医、药、护、技、研)、不同专业技术岗位情况进行分类填写。
(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申报人员须认真填写承诺书并签名。如提供的材料有失实、虚假情况,将承担由此产生的各项责任。
(四)身份证明要求
1、请复印身份证的正反面
2、在本市医疗卫生机构受聘满1年以上非本市户籍的人员,还需提供在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复印件1份。
(五)学历要求
1、申报人员的学历须是卫生类学历;
2、取得硕士、博士学位人员,申报时必须提供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
3、取得国外相应学历学位的人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国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
(六)职称外语(医古文)合格证
1、卫生类英语:A级有效期4年(2008年考的有效)、B级有效期3年;参评分1年(可用一次)。
2、医古文:申报中医、中药专业的提供医古文考试合格证,有效期4年。
3、免试条件:
(1)具有一年以上留学经历,并在国外留学取得国家认定的本科以上的学历的;
(2)在申报副高级职称时,已达到同一级别考试要求的,申报正高级时可免考。
(3)博士毕业四年内免考。
(七)职称计算机合格证
1、有效期:职称计算机考试合格证书有效期为4年。计算时间从最后模块考出日期算。
2、考试模块要求: 1956年1月1日至1959年12月31日出生的人员需考2个模块;1960年1月1日至1969年12月31日出生的需考3个模块;1970年1月1日起出生的需考4个模块。
3、免试要求:
(1)1955年12月31日前出生人员可免考职称计算机;
(2)在申报副高级职称时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合格,申报正高职称时可免考;
(3)取得全国计算机软件资格(水平)考试中高级资格的;
(4) 博士毕业四年内免考。
(八)继续医学教育合格证书:
由上海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颁发的继续教育合格证书。(提供任现职期间取得的合格证书,不需要提交具体学分材料)
(九)资格证书与聘书
1、提供申报资格的下一级资格证书。
2、提供聘书或单位聘任批文或档案内聘任表复印件。
3、参加卫生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人员的聘任时间,应以当年国家下达的合格分数线公布后起算。
(十)执业准入要求
1、申报医师类人员须提供《医师资格证书》及《医师执业证书》;申报护理类人员须提供护士有关执业资格及注册证书。
2、申报专业须与注册专业一致。
(十一)定期工作
1、“定期工作”对象,本市建立“定期工作”对口挂钩的三级医疗机构、区县卫生局附属二级医疗机构,50周岁以下申报临床副高专业技术人员,工作是时间半年(参加都江堰灾后重建的为三个月)。
2、参加援藏、援疆、援外等对口支援可以列入“定期工作”范围。
3、“定期工作”鉴定表,由接收单位填写盖章后,报区(县)卫生局审核盖章。50周岁以上或企业、军队等未列入“定期工作”对口挂钩的医疗机构的申报人员不需提交“定期工作”鉴定表。
(十二)论文要求
1、论文:正常晋升2篇、破格3篇,医学科研系列增加1篇
1、提交杂志原件,论文刊登的杂志需取得CN和ISSN 统一刊号,所有申报的国内论文,必须提供新闻出版总署网站(网址:http://www.gapp.gov.cn)期刊在线查询详细结果打印页面(样张及操作步骤请查询上海卫生人才网高评专栏),并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装订在杂志封面。
2、提交外文版的论文需翻译成中文。发表在国外杂志的论文,不能提供杂志原件的,需提供文献检索证明,检索证明可由上海市医学情报所出具,具体办理步骤请查询上海卫生人才网高评专栏。
3、论文宣读表要求。
送审论文按要求进行宣读,并认真填写表中的内容。如论文发表日期、标明文章所在页码等;核心期刊论文需在论文宣读表上标注核心期刊目录的序号(核心期刊的参考目录及论文宣读表样张,请查询上海卫生人才网)
4、论文发表日期截止2012年6月30日。
4、不能送审的论文
(1)送审论文必须发表于国家新闻出版总署认定的公开发行的杂志并标有“ISSN”和“CN”期刊号。“新闻机构查询”栏目中查询不到的期刊不能作为送审论文。
(2)综述、个案报道和译文不予受理,对罕见的个案报道须经专家审定后予以受理;
(3)所有杂志的论文清样稿、论文录用通知、录用证明不予受理。
(十三)、课题材料
局级课题指政府行政主管局所审批的课题,如市政府各委办局(集团公司)及本市17个区(县)政府或区(县)科委等审批的课题。
医学院校(相当于厅局级)、申康医院发展中心等主管部门审批的课题也列入受理范围。
科研课题或成果均须提供课题计划任务书、项目合同书、结题验收等材料。
(十四)
材料袋使用由市卫生局统一印制的评审材料袋。正面张贴个人信息表并盖主管局(单位)章(个人信息表由单位输入系统后自动生成)。
(十五)PPT要求
申报人员制作PPT请使用Office2003版本,电子文档内容不得超过20页,文件大小严格控制在5M内,电子文档名称格式为“学科组+姓名+身份证号码”。
PPT电子文档,由主管局(单位)于11月底前上传至《上海市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管理系统》,具体操作详见上海卫生人才网。
(十六)申报材料由单位统一递交,不接受个人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