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陕西省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答辩安排
一、根据《陕西省卫生、中医专业技术资格量化推荐(评审)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凡晋升卫生、中医系列各专业正高级和副高级资格,均须参加专业答辩,答辩成绩作为专业理论知识和实际工作能力评判的依据之一;答辩不合格者,单项淘汰。
二、答辩分为命题答辩和自由答辩两部分。本人申报资格所提供的评审论文不做答辩。
1、命题答辩:由评委统一命题,同时制定评分标准要求;考生通过抽签抽取题目,并就所抽题目进行答辩。
每位考生须答辩专业题与基础理论题各一道。题签抽取之后,不得调换;抽签后可给一定的准备时间,答辩每人限时10分钟。
基础理论题要求能反映其担任主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所具备的基础医学理论、临床医学理论和技术理论,并系统掌握本专业某一领域的基础医学理论、临床医学理论和临床技术理论知识。
专业题要求能反映其阅读国内外专业期刊,深入了解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及发展趋势,吸取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用于医疗实践和科学研究的能力。
2、自由答辩:根据所从事专业,就本人熟悉的某一内容、病种、技术、方法等选定范围,由评审专家进行提问,限时10分钟,根据提问情况评分。
三、正高级评审在答辩时增加业务述职,具体答辩程序如下:
1、先由参评对象对自己任现职期间的业绩进行全面述职,限时10分钟。
2、再由主审评委对参评对象提供的申报材料进行评价并向全体评委汇报,着重就所提供论文、病历等进行详细评价,限时10分钟。
3、命题答辩,限时10分钟。
4、自由答辩,由参评对象选定范围,至少5位评委提问,限时10分钟。
5、评委投票。
四、副高级评审答辩不述职。
五、答辩具体日期及地点等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