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湖南省卫生计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程序:
2015年度卫生计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仍实行考评结合、综合评价。具体评审工作按以下程序实施:
(一)材料申报:专业理论笔试成绩合格,所在单位具有与理论考试专业一致的评审职数(事业单位未纳入岗位设置管理范围的专业技术人员及非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不要求),且符合相应参评条件的人员具备申报资格,可报送评审材料。
(二)资格审查:省卫生计生委职改办对申报人员报送的参评材料进行资格及论文合格性初审后,由省职改办进行复审。
(三)面试:参评资格审查及论文评审合格的申报人员具备面试资格,可参加面试。
(四)确定进入高评委会人选: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分别占0.70、0.30的权重计算综合成绩,综合成绩分别按专业、级别(正高、副高)排名后,根据省职改办核定的评审通过率及评审职数按一定比例差额推荐候选人,提交相应高评委会进行综合评审与投票表决。
(五)综合评审与投票表决:按专业组成相应高评委会,对参评人员予以综合评审,并根据评审职数等额进行投票表决,所获评委赞成票数达到出席评委数的2/3(含2/3)以上者为评审拟通过人员。
(六)终审与公示发文:评审拟通过人员提交省职改办审查审核,合格人员经省职改办公示无异议后发文确认。
详情:湖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文件”关于做好2015年度卫生计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和材料报送工作的通知“湘卫职改〔2015〕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