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湖南省农村卫生副高评审申报材料要求:
(一)申报材料项目
1.参评资格审查材料:相关内容见附件2,按规定顺序装订成一册,目录装订在首页。
2.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相关内容见附件3,按规定顺序装订成一册,目录装订在首页。
3.参评人员资格审查意见表:一份,此表须提供原件,从湖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网(湖南职称)(网址http://www.hn12333.com/site/hnzc/)下载。
4.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两份,均须提供原件,从湖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网(湖南职称)(网址http://www.hn12333.com/site/hnzc/)下载。
5.论文复印件:一份。规定篇数的论文(或宣读文章、工作研究文章)各复印一份,将提交论文的相关情况填写在《论文材料目录》(见附件4)上并在装订时置于论文复印件首页。所有论文均要求复印论文全文、期刊封面、期刊目录。论文复印件由所在单位、市州卫生计生委(卫生局)、市州职改部门对照论文原文逐级审核并分别加盖公章(骑缝章)。
所有论文均要求申报者以第一作者完成,公开发表论文和宣读文章要求1500字以上,工作研究文章要求3000字以上且须提供《工作研究文章或科研成果分析文章宣读情况表》(见附件5)
6.申报材料袋封面:《卫生计生系列农村副高级职称评审申报材料封面》(见附件6)上的申报专业等申报人员基本信息要填写准确,核对无误。《申报评审材料袋封面》上的“市州”请按呈报单位所在地区填写。
(二)报送要求
申报人员在填写报考和申报材料中的“工作单位”信息时,需完整填写工作单位全称,全称以所在单位《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上的第一名称为准。申报者本人及其所在单位人事(职改)部门须签署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见附件7),对不符合要求的材料,各级人事(职改)部门不得受理。对审查把关不严,导致评审工作失误的,将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凡因材料漏报、缺报或所报材料不符合要求而影响评审结果的,责任由材料报送者负责。
(三)申报人员公示
各单位须按规定对申报人员的资格审查内容和论文发表等情况在申报前予以公示,有异议的应及时核查,核查属实不符合申报条件的不得申报。《职称申报材料公示表》从湖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网(湖南职称)(网址http://www.hn12333.com/site/hnzc/)下载,申报人员在报送申报材料时须同时提交。
(四)申报材料报送时间与地点
各市州报送材料时间为2015年9月28-30日,请按时将申报材料报送至湖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老办公楼二楼会议室。
申报材料须一次性提交完整,逾期不予受理和补交。
(五)申报材料领取
评审工作结束后,请各单位或个人根据通知,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领回申报材料,对逾期不来领取的材料,省卫生计生委职改办不负责继续保管。
详情:湖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文件”关于做好2015年度卫生计生系列农村副高级职称评审和材料报送工作的通知“湘卫职改〔2015〕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