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对象和条件:
凡申报评审2011年度自治区副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及未列入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的部分卫生专业人员,符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生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条件(试行)》(新人办发〔2008〕75号)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牧区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条件(试行)》(新人发〔2006〕37号)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和专业类别的考试。
参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生厅文件关于做好2011年度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新卫考发[201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