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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珠海市2015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5-01-14 23:48来源:珠海市卫生局 作者:lengke 点击:
  

关于做好珠海市2015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区(功能区)卫计局、市直各单位,中大五院、省中医院珠海医院、遵医五院,各民营医疗机构:

  2015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定于2015年5月16日举行,为确保考试报名各项工作顺利进行,现将省卫计委《关于做好2015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粤卫函〔2014〕1562号)和《关于做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及注册有关临床实习审核工作的通知》(粤卫办函〔2014〕488号)转发给你们,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工作安排,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考试时间

  2015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采用纸笔考试,考试科目包括专业实务和实践能力。具体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考试科目

考试日期及时间

专业实务

5月16日

9:00-11:00

实践能力

14:00-16:00

  二、报考资格

  凡符合《护士条例》和原卫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印发的《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办法》(部长令74号)中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考试。

  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符合《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办法》和《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等规定的,可以申请参加护士执业资格考试。

  三、报名方法

  (一)网上预报名。2015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方式进行。2015年1月12日至2月1日期间,考生可以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www.21wecan.com.cn)进行预报名。考生要诚实报考并对所提交的个人信息负责。

  进入:中国卫生人才网报名入口(官网)

   护士资格考试报名专题

  注意事项:考生网上报名时须将本人近期照片的电子版本导入报名系统中。网上报名时需填写完整的考生身份证号,其中港澳地区考生申报时,香港考生在证件号码前加“港”形式如:港+考生证件号,澳门考生在证件号码前加“澳”形式如:澳+考生证件号。

  (二)现场确认。我市共设7个报名点,分别为市局、香洲区卫计局、斗门区卫计局、金湾区卫计局、万山区社会事业局、高新区人口计生和卫生局、高栏港区人口计生和卫生局。具体信息见附件。考生按属地化原则报名及确认,其中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的考生由所在单位统一到属地报名点确认报名;民营医疗机构的考生向发放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属地卫计局报名点确认报名;横琴新区、市直单位以及由市卫计局发放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考生到市卫计局报名点确认;无工作单位且人事档案在珠海托管的考生可以选择到市局现场确认。

  考生网上预报名后须带齐有关资料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后方为有效报名。市局报名点受理考生现场确认的时间为2015年1月26日-30日,受理时间为上午8:30-12:00,下午2:30-5:00,受理地点为市卫计局2号楼108室。其他报名点现场确认时间由各区自行确定。请考生务必按时前往属地报名点进行确认,过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处理。

  (三)现场确认所需材料

  1.《2015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申请表》;

  2.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近6个月二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3张;

  4.本人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5.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通知书)、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报到证(通知书);

  6.广东省在校应届毕业生申请参加护士执业资格考试证明;

  7.实习证明;

  8.报考所需的其他材料。

  考生到报名点、考点确认时需携带有关证书原件,并上交复印件,证书原件经报名点、考点审核后退回考生。

  根据省卫计委《关于做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及注册有关临床实习审核工作的通知》(粤卫办函〔2014〕488号)要求,在校应届毕业生申请参加护士执业资格考试的,应持有所在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证明内容应明确申请人如未能按照相关规定完成8个月以上的护理临床实习导致不能进行执业注册的后果由学校承担。模板见粤卫办函〔2014〕488号。申请报考人员可到学校所在地的考点报名,学校可以为本校应届毕业生办理集体报名手续。申请报考人员为非应届毕业生的,可到本人工作单位所在地考点报名,也可以选择到人事档案所在地考点报名。

  在2008年5月12日《护士条例》颁布实施之前,已经入学注册、学制不足3年的普通全日制学校学生,按教学计划、学籍管理规定,如期完成培养过程,并经过8个月以上护理(助产)临床实习,取得相应学历证书,可以作为报名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和执业注册的学历依据。2008年5月12日以后入学的、学制不足三年的普通全日制学历,不再作为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和执业注册的学历依据。

  根据教育部、原卫生部《关于举办高等医学教育的若干意见》(教高〔2002〕10号)规定,2002年10月31日前,自学考试、各类高等学校远程教育举办的相关医学类、药学类专业的学历教育,其入学注册的国内外、境外非在职学生,按教学计划、学籍管理规定,如期完成培养过程,毕业后学历可以作为相应资格考试的学历依据。此规定在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和注册中依据有效。

  对报考人员所持学历证书有疑义(含跨省招生,无法确认招生学校的合法招生信息或无法辨别学历证书的真伪等),可要求考生提供其毕业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广东省教育厅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有效学历证书鉴定证明。

  四、审核工作

  考生提交的证件及材料,均为原件或有效证件(原件审验后退回),报名表各栏目内容须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存放单位核实并加盖公章。

  各报名点应认真审查报考人员提供的证件及材料,凡符合报名条件的,经办人员应在报名表上签署同意报名意见,并当场打印确认单让考生签名确认,收回统一保管备查。凡因未打印确认单造成考生漏报名的,由各报名点负责。现场确认工作完成后,各报名点将确认单与报名材料一起报市卫计局审查。凡单位统一报名的,各单位负责此项工作的同志须到报名点认真核对报名人数及报考专业以防漏报、错报。

  五、其他事项

  (一)考后45个工作日在中国卫生人才网公布成绩,考生可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证件号进行成绩查询,并下载打印成绩单;

  (二)考试成绩合格线公布后,国家卫生计生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统一下发成绩合格证明。

  (三)收费标准另行通知。

  (四)各报名点须根据考务工作计划安排好相关工作。对于个人没有条件网上报名的,各报名点可提供协助。在审查报考人员提供的证件及材料时,应本着认真细致、实事求是的态度,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一律不予办理报名手续。

  附件:1.我市各报名点联系电话及地址

  2.考务工作计划安排表

  报考相关通知

    1、2015年护士资格考试时间已确定为5月16日

  2、2015年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时间1月12日至2月1日

  3、2015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网上辅导招生方案,更多请关注卫生资格考试吧网站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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