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本人于2005年领取护士执照,至今未办理首次注册,请问现在还能否进行注册,如果不行的话是否可以重新去考试?
回答: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应当自通过护士执业资格考试之日起3年内提出;逾期提出申请的,除本办法第七条规定的材料外,还应当提交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教学、综合医院接受3个月临床护理培训并考核合格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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