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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12年度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时间:2012-01-18 22:42来源:护士资格考试 作者:lengke 点击:
  

河北省卫生厅关于做好2012年度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冀卫人〔2012〕2号

  各市卫生局、驻石中省直有关单位:

  根据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12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护考办发[2011]2号)的有关要求,为做好2012年度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凡符合《护士条例》和卫生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的《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办法》(部长令第74号)中报名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考试。各考点及单位要严格按照《护士条例》和《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办法》审定考生报名资格,对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严禁参加考试。

  二、考试报名包括网上预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请各考点及时通知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名手续。

  1、2012年1月30日--2月12日,为网上预报名阶段。考生须登陆中国卫生人才网(http://www.21wecan.com/),在网上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可反复修改,每修改保存一次即生成新的验证码),上传数码照片,确认后打印《2012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申请表》(以下简称报名表),注意:报名表上的验证码必须为考生最后一次修改信息后所生成的验证码。

  2、2012年2月1日-2月15日,为现场确认阶段。考生须持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2012年在校应届毕业生由所在学校统一出具证明,到各考点进行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查和信息确认工作。

  各考点须在审核合格考生的报名表及相关证件复印件上签字盖章,打印《2012年度护士执业资格考试确认单》,由考生本人确认签字,确保报名材料真实有效。确认单是报考人员报名有效的最终凭据。

  驻石家庄市的中、省直单位的报考人员,由本单位人事处审查考生报考资格及有关证件,对报名表所填内容及上传的照片核实后,由审核人在报名表及相关证件复印件上签字,加盖人事处公章。考生于2012年2月13日到省卫生厅考试培训中心(和平西路299号,联系电话:85989801)进行现场确认、缴费。逾期不再办理。

  未通过现场信息确认的网上预报名信息为无效信息。

  三、2012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仍采用纸笔考试,考试科目包括专业实务和实践能力,一次考试通过两个科目为考试成绩合格。具体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考试科目

考试日期及时间

专业实务

5月19日

9:00-11:30

实践能力

14:00-16:30

  四、2012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按照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同意护理专业初级资格考试收费实行分成的复函》(冀财综[2010]119号)的规定执行,即每人每科60元,报名费10元。

  五、各市卫生局要按照有关要求,建立健全考务管理工作规程和制度,加强对考试工作的指导、监督、检查,落实责任制,切实做好保密工作,严防泄密,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二〇一二年一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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