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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关于做好2012年度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及考务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2-01-19 14:26来源:护士资格考试 作者:lengke 点击:
  

湖南省卫生厅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
湘卫职改办〔2012〕1号

关于做好2012年度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及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卫生局、省直及中央在湘有关单位:
根据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12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卫生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关于2012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计划的通知》要求,2012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专业实务”和“实践能力”2个科目采用纸笔作答方式进行,考试时间为2012年5月19日,为保证考试顺利实施,现将考试报名及考务工作通知如下:
一、报名方式、时间和报名信息管理
(一)报名方式
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须经过“网上预报名”和“现场资格确认”两个步骤完成报名手续。报考人员首先须直接登陆中国卫生人才网(www.21wecan.com)进入“2012年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系统”报名,在校应届毕业生暂无工作单位者填报“工作单位”栏信息时,填写为“××××学校毕业生”,往届毕业生暂无工作单位者填报“工作单位”栏信息时,填写为“暂无”,检查填报信息无误后,直接打印《2012年度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申请表》(见附件1,考生须确保打印的申报表内容与在网上修改的最终报名信息一致),并填写《2012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登记表》(见附件2),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核并加盖公章后(应届毕业生由学校统一盖章报名),携带以上表格及有关证件至报名点进行现场资格确认、缴费、交表,直至完成整个报名程序。
(二)网上报名时间
报考人员于2012年1月30日至2012年2月12日,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相关页面进行网上报名。
(三)现场资格确认时间与安排
1、各考点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在2012年2月1日至2012年2月15日期间进行网上报名现场确认工作。
2、省直考点现场资格确认安排
省直、省卫生厅直属单位和中央在长单位的申报人员完成“网上预报名”后,由单位(或流动人员个人)将报考人员有关表格及证件材料汇总,于2012年2月9日至10日统一到省卫生厅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报名点设省卫生厅一楼政务服务中心)进行现场确认。
(四)2012年度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信息管理使用统一的《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信息管理系统》软件。各考点对报考人员信息进行资格审查后,于2012年3月18日之前将考生报名信息上传至卫生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五)考点编排考场、试室、安排考生座位等工作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3月25日。
(六)考区审核考场安排截止时间为2012年3月28日,审核完毕后,不再允许更改考生的报考专业、科目等信息。
(七)2012年4月25日至5月19日,考生可直接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打印准考证。
二、报名条件和相关要求
(一)按照《护士条例》规定,凡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并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的毕业生(包括2012年应届毕业生),可报名参加2012年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
1、获得省级以上教育和卫生主管部门认可的普通全日制中等学校护理、助产专业中专学历;
2、获得省级以上教育和卫生主管部门认可的普通全日制高等学校护理、助产专业专科学历;
3、获得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认可的普通全日制高等学校护理、助产专业本科以上学历。
(二)须提交下列证件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
2、《2012年度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申请表》(见附件1);
3、《2012年度护士执业资格考试登记表》(见附件2,此表存入本人人事档案);
4、本人近期免冠彩色照片3张(1寸照片2张,2寸照片1张),登记表照片栏贴1张1寸照片,其余2张照片将上端1/3贴于报名申请表右侧顶端空白处;
5、毕业证或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由学校提供加盖有教育厅“学籍管理章”的《新生注册花名册》);
6、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的证明。
(三)应届毕业生学校报名点只接收该校应届毕业生报名,所有往届生一律在工作单位或人事档案所在地考点报名。各报名点在接收报名时,须认真审核有关证件,并收集考生毕业证书或《新生注册备案表》等材料原件,汇总交考点。
(四)从2012年起,省卫生厅职改办不再安排工作人员到各考点进行报考资格复核,报考人员的审核材料由考点收集整理后按规定的时间统一送省卫生厅职改办复核(复核时间另行通知)。资格复核不合格者,不能参加考试。
三、考试试卷交接、保管
省卫生厅人才中心将在5月13日至18日之间组织发放考试物品,各考点应指定专人负责试卷的接收、保管和发放工作,应严格履行交接手续,当面清点试卷袋数量,检查试卷袋密封情况,并填写记录。交接完后,考试专用物品须立即存放保密室内,保证2名以上值班人员24小时值守。具体交接时间另行通知。
四、考试实施
1、考点须对考务人员、监考人员进行培训,使其了解有关规定,掌握考试工作程序。监考工作程序及考场指令可参考附件3、4。
2、考试实施前,各考点须通过考务管理系统打印《考试试室编排表》、《考试试室座位安排表》、《座位帖》,分别用于标识考试考场、试室及座位,并张贴在醒目位置。
3、开考前2小时,由考点负责人和试卷保管人员共同从试卷保密室领取试卷运送至考场,每个试室由2名以上监考人员共同领取试卷并签字。
4、考试实施期间、考试工作人员须严格按照考务规则履行主考、监考、巡考等工作职责,维护考场秩序,杜绝发生漏收考生试卷和答题卡等情况。
五、考试专用物品的回收与销毁
1、根据《国家医学统一考试安全保密工作管理办法实施意见》(卫办发〔2009〕65号)有关规定,备用试卷启封后,剩余的备用试卷和替换回的问题试卷,均应在考点主考监督下回封至已启用的备用试卷袋内,并填写《2012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备用试卷回收单》,考试结束后须将已启封和未启封的备用试卷袋,核查清点无误后,与回收的答题卡一起与考后48小时内运抵考区。
2、回收的答题卡须放置于防潮袋中,由考点指定2人以上核对答题卡数无误并签字后,再封装于答题卡(回收)袋中,同时确保答题卡(回收)袋面信息填写的准确性;考试结束后,考点须将答题卡(回收)袋按照考场、试室、科目的顺序依次整理好回收装箱(请使用试卷专用箱)。
3、考试结束后,各考点须在考区巡考人员监督下,在规定时间内将试卷全部销毁,认真填写《2012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物品销毁记录单》,并及时传真至考区。
六、读卡评分及违纪处理
1、卫生部人才中心将在考试结束后实行集中统一读卡,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为确保读卡评分工作的顺利进行,各考点须在6月3日前将考生数据修正信息报考区。
3、各考点须在规定的时间完成对违纪情况的处理,即各考点自5月21日起,将违纪人员信息录入考务管理系统,并在6月3日前完成。
七、成绩发布
1、卫生部人才中心将于考后45个工作日内在中国卫生人才网公布考试成绩,考生可凭个人准考证号和有效证件号进行成绩查询,并下载打印成绩单。
2、卫生部人才中心将以考区为单位寄送成绩合格证明,由考区下发至考点,务请各考点及时到考区领取,并尽快发放至考生手中,具体发放时间另行通知。
八、保密要求
各考点应根据有关保密要求,严格落实保密措施,强化安全保密流程控制,加强试卷(含备用卷)和答题卡的运送、保管、下发、回收等重点环节的管理,并切实加强对涉密人员的保密教育。
九、军队院校应届毕业考生
第二、第三、第四军医大学,白求恩军医学院组织军队院校应届毕业考生集体报名,在湖南实习的军队院校应届毕业生须回学校统一报名。
十、其他
对于在工作中所涉及的相关资料,考点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考务管理系统,在文件下载专区进行下载。
各考点要严格按照《2012年湖南考区护士执业资格考生考务工作计划表》(附件5)规定的时间要求,按时完成有关考务工作,并认真落实考务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扎实做好应急预案的制定,坚决防范和封堵考务工作漏洞,重大问题及时上报,切实做好2012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的保密安全工作,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附件:1、2012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申请表
2、2012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登记表
3、监考工作程序
4、考场指令
5、2012年湖南考区护士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计划表

 

二O一二年一月十八日

附件1:

2012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申请表

网报号                                               用户名 

验证码                                               确认考点                           




   

 

   

 

 

   

 

出生日期

 

证件类型

 

证件编号

 

健康状况

 

联系电话

 

报考
科目

1.专业实务 ;  2. 实践能力

专业代码




最高学历

 

毕业专业

 

毕业时间

 

毕业学校

 

 

 

   

 

专业学习

经历

 




单位所属

 

工作单位

 

单位性质

 

从事本专业年限

 

 

审查
意见

学校(应届毕业生)或单位人事、档案所在地(非应届毕业生)

审 查 意 见

 

印章
 
   

考点审查意见

 

 

 

 

 

考点负责人签章
  
   

考区审核意见

 

 

 

 

 

考区负责人签章
  
   

备注:

  申请人为在校应届毕业生的,应当持有所在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生毕业证明,到学校所在地的考点报名;申请人为非应届毕业生的,可以选择到人事档案所在地报名。

  此表须考试申请人仔细核对后签字确认,一旦确认不得修改。

 

考试申请人签名:                                     日期:              

附件2:

2012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登记表

报名点代码:               报名序号:                 准考证号:

 

 

身份证号

 

 

 

 

 

 

 

 

 

 

 

 

 

 

 

 

 

 

 

 

 

 

 

 

政治面貌

 

最高学历

 

所学专业

 

毕业时间

 

参加工作

时间

 

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

 

现有专业技术

资格名称

 

现专业技术资格取得时间

 

工作单位

   

 

工作单位

 

存档单位

 

邮政编码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考试类别

 

级别

 

    

 

报考科目

专业实务

实践能力

 

 

 

 

 

    

(章)

市办

州初

厅审

局意

职见

 

 

 

 

 

    

(章)

省资

人格

事审

职查

改竟

部见

 

 

 

 

 

    

(章)

省部

资门

格意

考见

 

 

 

 

       

(章)

颁书

发部资门

格意

证见

 

该同志具备

                          资格。

 

       

(章)

考日

试期

       

资书

格编

证号

 

注:1、除报名序号、准考证号由报名点工作人员填写外,其它有关事项均由报考人员认真填写;
2、本表存入本人人事档案。

附件3:

监考工作程序

        

开考前45分钟

监考人员到达考务办公室,领取并检查试卷袋(试卷、答题卡)、考生签到表、考场指令及其它考务材料,校准时间。

开考前30分钟

监考人员携带考试专用物品直接到达指定试室,检查考场准备情况。

开考前20分钟

监考人员组织考生有秩序进入试室,核验考生相关证件,指导考生签到并对号入座。

宣读考场指令A段。

开考前10分钟

宣读考场指令B

考人员指导本试室内座位号为首位和末位的2名考生检查试卷袋密封情况,并在试卷袋上签字确认,随后当众拆封试卷袋,清点、核对试卷和答题卡;监考人员发放试卷和答题卡,指导考生核对试卷上的科目及填写、填涂试卷封面和答题卡上相关信息。

开考

宣读考场指令C段。

开考30分钟内

监考人员逐一核对考生本人与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以及签到表上的信息是否相符,检查考生答题卡填涂是否准确,出现错误及时提醒。

开考30分钟后

监考人员填写缺考考生信息。

考试过程中

监考人员按照监考人员守则,严格履行监考职责,如实填写《试室情况记录单》,记录违纪违规考生行为并当场告知其记录内容并要求本人签字,没收违纪违规使用物品并填写收据交考点核查。

结束前15分钟

宣读考场指令D段,时间提醒。

考试结束

宣读考场指令E段。

结束后10分钟

监考人员回收试卷和答题卡,并请考生在《试卷和答题卡回收 确认单》上签字;监考人员清点、核对无误后,填写《试室情况记录单》。

宣读考场指令F段。

结束后15分钟

监考人员将试卷、答题卡、签到表及其它考务材料送至考务办公室,经考务工作人员清点无误后密封。

附件4:

考 场 指 令

A段:(开考前20分钟)
欢迎大家参加护士执业资格考试!
我们所在的是XX考区XX考点XX考场第XX试室,请考生核对自己的准考证号和桌上的准考证号,如有错误,请立即离场。如考试开始后发现,以违纪违规论处。现在我宣读考场纪律:
1、考生除携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以及签字笔、2B铅笔、橡皮、铅笔刀等必要文具外,禁止携带任何书籍、纸张以及各种无线通讯工具、电子记事本等与考试无关的物品。
2、请考生将本人的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放在桌子左上角,以便监考人员核验。
3、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保持考场安静,禁止吸烟,不得相互借用文具,不得交头接耳、左顾右盼,严禁替考和其他违纪违规行为。
4、考试过程中考生不得离开考场,如确需暂离考场的,必须经监考人员同意并由指定人员陪同。
5、考试开始30分钟后,考生不得入场;考试结束后,考生方能交卷离场。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布的第12号令《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考生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
(1)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未按规定放在指定位置的;
(2)经提醒仍不按规定填写(填涂)本人信息的;
(3)在试卷规定以外位置书写本人信息,或者以其他方式标注信息的;
(4)未在规定座位参加考试,或者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允许擅自离开座位或者考场的;
(5)未用规定的纸、笔作答,或者试卷前后作答笔迹不一致的;
(6)以旁窥、交头接耳、打手势等方式传接信息的;
(7)违反规定翻阅参考资料的;
(8)在考试信号发出前答卷,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卷的;
(9)其他一般违纪违规行为。
考生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其中有第(3)项至第(8)项行为之一的,2年内不得参加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
(1)抄袭、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
(2)互相传递试卷、答题纸、答题卡、草稿纸等的;
(3)故意损坏试卷、答题纸、答题卡,或者将试卷、答题纸、答题卡带出考场的;
(4)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的;
(5)让他人冒名顶替参加考试的;
(6)本人离开考场后,在考试结束前,传播考试试题及答案的;
(7)与考试工作人员串通作弊或者参与有组织作弊的;
(8)利用通讯工具、电子用品或者其他技术手段接收、发送与考试相关信息的;
(9)其他严重违纪违规行为。

B段:(开考前10分钟)
准备启封试卷袋,请本试室内座位号第1位和最后1位的2名考生检查试卷袋密封情况,并在试卷袋上签名确认。
现在开始发放试卷和答题卡。
开考指令发布前,请考生按照以下指令操作:
1、检查试卷封面上的考试科目是否正确;检查试卷、答题卡是否有破损、折叠、缺页或印制质量问题;如有问题,请举手报告;
2、用签字笔在试卷封面上填写本人姓名和准考证号,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并签字确认;
3、参照示例,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准确填涂准考证号和考试科目,填涂错误、不使用2B铅笔、填涂过浅或擦涂不清,导致无法正常读卡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C段:(开考)
考试现在开始,请考生答题。
D段:(结束前15分钟)
现在离考试结束还有15分钟,请抓紧时间答题。

E段:(考试结束)
考试现在结束,请立即停止答题,将试卷和答题卡反扣在桌面上,严禁带出考场。
监考人员开始回收试卷和答题卡,请考生在《试卷和答题卡回收确认单》上签字确认。若未在回收单上签字或不配合监考人员工作,事后发现试卷、答题卡遗失等情况影响成绩者,由考生本人负责。
试卷和答题卡清点、回收完毕之前,考生不得离开考场。

F段:(结束后10分钟)
考生现在可以离场,谢谢合作。

 

 

 

 

附件5:

2012年湖南考区护士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计划表

网上预报名

2012130­—212

现场确认

21­—215

考点、考区审核考生报名资格

216­—315

考生异常信息的处理和登记

318

考点编排考场试室、安排考生座位;考区审核各考点考场安排

319­—325

准考证网上打印功能开放

425­—519

试卷交接

513­—518

考试实施

519

卫生部人才中心回收答题卡

522

考点上报考生信息修改数据

63

考点进行违纪处理并上报

63

考点考试物品销毁情况上报

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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