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注册 找回密码

人保厅:2015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时间:2014-12-26 22:28来源:卫生资格考试吧 作者:lengke 点击: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卫生计生委办公厅

关于2015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人社厅发〔2014〕14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卫生计生委: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5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4〕126号)安排,为保证2015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顺利进行,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凡符合原卫生部、人事部印发的《临床医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卫人发〔2000〕462号)和《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等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卫人发〔2001〕164号)中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和专业类别的考试。

  二、按照《关于加强城市社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国人部发〔2006〕69号)有关规定,凡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的医师、护师,可提前一年参加卫生专业中级技术资格的全科医学、社区护理专业类别的考试。

  三、报名参加2015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各级别考试的人员,其学历取得日期和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均截至2014年12月31日。报名条件中有关专业学历或学位的规定,是指国家教育和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认可的正规院校毕业学历或学位。

  四、报名人员可根据本人所从事的专业工作,在《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中选择报考相应专业类别。对未列入《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的专业,仍由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计生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继续采取评审或自行组织考试等办法确认其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任职资格。

  五、凡报考《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中专业代码为301至365专业的人员,应具有相应专业执业医师资格,并在报名时提交相应专业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因工作岗位变动,需报考现岗位专业类别的人员,其从事现岗位专业工作时间须满2年

  六、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相关专业科目成绩实行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同一专业4个科目的考试,可取得该专业资格证书。对不同专业(含主亚专业)之间各科目的考试合格成绩,不得作为同一专业合并计算。已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部分专业考试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限内报名参加剩余科目考试时须使用原档案号。对单科考试合格成绩在有效期限内,因工作变动等原因,到异地参加本专业剩余科目考试并合格的,由该地区进行数据合成统计,并由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发该专业资格证书

  七、采用人机对话方式进行考试的具体安排如下:

考试科目
考试日期和时间
基础知识
5月16、17、23、24日
8∶30—10∶00
相关专业知识
11∶00—12∶30
专业知识
14∶00—15∶30
专业实践能力
16∶30—18∶00

  采用纸笔作答方式进行考试的具体安排如下:

考试科目
考试日期和时间
基础知识
5月16日
9∶00—11∶00
相关专业知识
14∶00—16∶00
专业知识
5月17日
9∶00—11∶00
专业实践能力
14∶00—16∶00

  具体机考专业的考试时间安排由国家卫生计生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根据报名情况另行通知。

  八、考试报名全国统一采用考生网上报名方式,各地考试考务管理机构应当统一使用《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管理系统》软件进行考生的确认和资格审核。

  九、按照《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关于向台湾居民开放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78号)和《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公安部等25部门关于印发<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享有相关待遇的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53号)要求,做好香港、澳门、台湾居民以及持有中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的外籍人员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相关工作。

  十、为保证各地卫生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的协调和平衡,2014年度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可继续会同卫生计生部门,依据国家公布的该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标准,结合当地实际情况,确定本地区聘任卫生专业中、初级技术职务的标准。各地确定的标准应报国家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备案。

  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计生部门要按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规则》(卫考办发〔2003〕4号)和《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第12号令)的要求,加强对考试工作的指导、监督、检查,落实责任制,切实做好2015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保密工作,严防泄密,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附件: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

2014年12月12日

  附件: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

  一、 初级(士)考试专业

专业代码
专 业 名 称
考试方式
101
药学
纸笔
102
中药学
人机对话
103
口腔医学技术
纸笔
104
放射医学技术
人机对话
105
临床医学检验技术
纸笔
106
病理学技术
纸笔
107
康复医学治疗技术
纸笔
108
营养
纸笔
109
理化检验技术
纸笔
110
微生物检验技术
纸笔
111
病案信息技术
纸笔

  二、初级(师)考试专业

专业代码
专 业 名 称
考试方式
201
药学
纸笔
202
中药学
人机对话
203
护理学
纸笔
204
中医护理学
人机对话
205
口腔医学技术
纸笔
206
放射医学技术
人机对话
207
临床医学检验技术
纸笔
208
病理学技术
纸笔
209
康复医学治疗技术
纸笔
210
营养
纸笔
211
理化检验技术
纸笔
212
微生物检验技术
纸笔
213
病案信息技术
纸笔
214
输血技术
纸笔
215
神经电生理(脑电图)技术
人机对话
216
心理治疗
纸笔

  三、中级考试专业

专业代码
专 业 名 称
考试方式
301
全科医学
人机对话
302
全科医学(中医类)
人机对话
303
内科学
人机对话
304
心血管内科学
人机对话
305
呼吸内科学
人机对话
306
消化内科学
人机对话
307
肾内科学
人机对话
308
神经内科学
人机对话
309
内分泌学
人机对话
310
血液病学
人机对话
311
结核病学
人机对话
312
传染病学
人机对话
313
风湿与临床免疫学
人机对话
314
职业病学
人机对话
315
中医内科学
人机对话
316
中西医结合内科学
人机对话
317
普通外科学
人机对话
318
骨外科学
人机对话
319
胸心外科学
人机对话
320
神经外科学
人机对话
321
泌尿外科学
人机对话
322
小儿外科学
人机对话
323
烧伤外科学
人机对话
324
整形外科学
人机对话
325
中医外科学
人机对话
326
中西医结合外科学
人机对话
327
中医肛肠科学
人机对话
328
中医骨伤学
人机对话
329
中西医结合骨伤科学
人机对话
330
妇产科学
人机对话
331
中医妇科学
人机对话
332
儿科学
人机对话
333
中医儿科学
人机对话
334
眼科学
人机对话
335
中医眼科学
人机对话
336
耳鼻咽喉科学
人机对话
337
中医耳鼻喉科学
人机对话
338
皮肤与性病学
人机对话
339
中医皮肤与性病学
人机对话
340
精神病学
人机对话
341
肿瘤内科学
人机对话
342
肿瘤外科学
人机对话
343
肿瘤放射治疗学
人机对话
344
放射医学
人机对话
345
核医学
人机对话
346
超声波医学
人机对话
347
麻醉学
人机对话
348
康复医学
人机对话
349
推拿(按摩)学
人机对话
350
中医针灸学
人机对话
351
病理学
人机对话
352
临床医学检验学
人机对话
353
口腔医学
人机对话
354
口腔内科学
人机对话
355
口腔颌面外科学
人机对话
356
口腔修复学
人机对话
357
口腔正畸学
人机对话
358
疼痛学
人机对话
359
重症医学
人机对话
360
计划生育
人机对话
361
疾病控制
纸笔
362
公共卫生
纸笔
363
职业卫生
纸笔
364
妇幼保健
纸笔
365
健康教育
纸笔
366
药学
纸笔
367
中药学
人机对话
368
护理学
纸笔
369
内科护理
纸笔
370
外科护理
纸笔
371
妇产科护理
纸笔
372
儿科护理
纸笔
373
社区护理
纸笔
374
中医护理
人机对话
375
口腔医学技术
纸笔
376
放射医学技术
人机对话
377
核医学技术
人机对话
378
超声波医学技术
人机对话
379
临床医学检验技术
纸笔
380
病理学技术
纸笔
381
康复医学治疗技术
纸笔
382
营养
纸笔
383
理化检验技术
纸笔
384
微生物检验技术
纸笔
385
消毒技术
纸笔
386
心理治疗
纸笔
387
心电学技术
人机对话
388
肿瘤放射治疗技术
纸笔
389
病案信息技术
纸笔
390
输血技术
纸笔
391
神经电生理(脑电图)技术
人机对话

  报考相关通知

  1、2015年卫生资格考试时间为5月16、17、23、24日

  2、2015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网上辅导招生方案下载

  3、2015年卫生资格考试报名入口(www.21wecan.com)

  4、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5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4〕126号。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1)
100%
------分隔线----------------------------
发表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的政策法规,严禁发布色情、暴力、反动的言论。
评价:
表情:
验证码:点击我更换图片
卫生资格考试培训

2010年护士、护师、主管护师考试视频课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