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医疗卫生单位:
为确保我县2015年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顺利实施,根据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工作实际,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依据《护士条例》和《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办法》规定:在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完成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普通全日制3年以上的护理、助产专业课程学习,包括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并取得相应学历证书的,可以申请参加护士执业资格考试。2008年5月12日前已入学注册、学制不足3年的普通全日制学校学生,取得相应学历证书后,可报考护士执业资格考试;2008年5月12日以后的,不再作为护士执业资格考试的学历依据。
二、提交材料
在我局参加现场确认的考生,人事档案所在地或工作单位所在地应为平邑县。
1、《2015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申请表》一式两份(有工作单位的应加盖单位公章,无工作单位的应在“工作单位”栏填写“平邑县”字样。);
2、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3+2专科还需提交3年制中专毕业证或中专证明(需备注入学时间段及专业并盖中专学校公章);
3、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验原件留复印件),
4、身份证复印件1份;
5、实习鉴定表复印件(复印首页、实习结果页、首、末次实习科室页,共四页,反正面复印在两张纸上,盖人事档案章)。
6、学历证书查询(中专毕业生不需本项)。
7、外省中专学校毕业生另须提供学籍档案、报到证原件、学校证明、花名册复印件盖公章。对跨省招生、无法确认招生学校的合法招生信息或无法辨别学历证书的真伪等的,考生应提供其毕业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有效学历证书鉴定证明或提交经山东省教育厅批准的学校跨省招生计划和学校录取新生名册复印件加盖学校公章,作为考试报名的学历依据。
上交材料要求:报名表一式两份,一份粘贴于档案袋正面,另一份与毕业证复印件装订在一起;其它证件装订顺序自上而下依此为:毕业证原件、身份证复印件、报到证复印件、实习鉴定表复印件、学历证书查询等。以上材料均用A4纸打印。
三、现场确认时间和地点
我县现场确认时间为2015年1月20-23日,地点为县卫计局医政科。
四、收费标准
2015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依然采取现场收费方式,标准按照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财政厅《关于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鲁价费函[2014]65号)中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即每人每科61元。共122元。
五、准考证打印
2015年4月23日-5月16日,考生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www.21wecan.com)打印准考证。
六、考试实施
2015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仍采用纸笔作答方式,包括专业实务和实践能力2个科目,各科目成绩当年有效,一次通过两个科目为考试成绩合格。
(一)时间安排
七、成绩发布
国家卫生计生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将于考后45个工作日内在中国卫生人才网(www.21wecan.com)公布考试成绩,考生可凭本人准考证号和有效证件号进行成绩查询,并下载打印成绩单。
(二)考试合格的考生应本人领取成绩合格证明,具体下发时间请咨询医政科。
八、注意事项
因卫生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对考试报名工作流程有严格的时间限制,造成漏报、迟报的无法补报,考生应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备齐材料及时到我局现场确认。
平邑县卫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