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级药士/药师/主管药师考试成绩可凭本人准考证号和报名时填写的证件号码(身份证、军官证、护照等),登录唯一官方网站中国卫生人才网进行查询成绩,一般在每年7月份左右。
初级药士/药师/主管药师各科目成绩实行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同一专业4个科目的考试,可取得该专业资格证书。已参加初级药士/药师/主管药师部分专业考试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限内报名参加剩余科目考试时须使用原档案号。对单科考试合格成绩在有效期限内,因工作变动等原因,到异地参加本专业剩余科目考试并合格的,由该在区进行数据合成统计,并由当地人事部门核发该专业资格证书。
例:
1、2003年考生甲报考了初级药士/药师/主管药师专业的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知识、专业知识、专业实践能力四个科目,考试后通过了基础知识、专业知识;2004年报考了初级药士/药师/主管药师相关专业知识、专业实践能力,如果这两科都通过,则通过初级药士/药师/主管药师专业的考试;如果相关专业知识通过,专业实践能力没有通过,考生甲2003年的成绩已经作废,所以考生甲在2005年至少需要通过初级药士/药师/主管药师的基础知识、专业知识、专业实践能力3个科目,才算通过初级药士/药师/主管药师的考试。
2、异地考生2003年考生乙在北京报考了初级药士/药师/主管药师的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知识,专业知识,专业实践能力四个科目,考试后通过了基础知识、专业知识,因工作调动原因,2004年在天津报考了初级药士/药师/主管药师的相关专业知识,专业实践能力,如果这两科都通过,则通过初级药士/药师/主管药师的考试,由天津进行数据合成统计,并由天津当地人事部门核发考生专业资格证书;如果相关专业知识通过,专业实践能力没有通过,考生乙2003年的成绩已经作废,所以考生乙在2005年至少需要通过初级药士/药师/主管药师的基础知识、专业知识、专业实践能力3个科目,才算通过初级药士/药师/主管药师的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