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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2012年药学专业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时间:2012-06-13 14:50来源:嘉兴市人事考试网 作者:lengke 点击:
  

 关于2012年度浙江省药学专业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嘉考发〔2012〕31号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级有关部门(单位)、省(部)属在嘉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事考试办公室《关于做好2012年度浙江省药学专业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浙考发〔2012〕36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12年度我省药学专业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和科目。考试定于11月4日进行。考试设置药学和中药学两个专业。具体时间和科目为:
初级:上午9:00-11:00药事管理法规和综合知识(药学、中药学)
下午1:30-3:00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
中级:上午9:00-11:00药学(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
下午1:30-3:00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
3:45-5:15药事管理与法规(药学、中药学)
二、试题题型及答题要求。各科目试题题型均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填涂作答。考生应考时,须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卷(削)笔刀、计算器(免套、无声、无文本编辑存储功能)。各科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
三、报考条件和取得证书的条件。报考条件见浙江人事考试网首页的“报考条件”栏目。参加省药学专业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的考试,方可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
四、报名程序及要求。考试采用网络报名、单位初审、现场报考条件审查、网上交费、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于6月20日至7月4日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网址:www.zjks.com)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报考人员应按报名系统流程的要求,如实填写“报名表”,同时上传电子证件照片。电子照片规格要求及处理帮助请见浙江人事考试网首页的“办事指南”栏目。网上报名咨询电话:0571-88396764、88396652(传真)。
报考人员填写完成“报名表”后,请务必认真核对所填写的信息,确认准确后下载打印(打印后不能再作更改),同时打印“网上交费通知单”,并在“报名表”上诚信声明处签名。经所在单位或业务主管部门初审同意盖章后,于7月3日至5日,按属地原则到单位所在地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定的地点进行报考条件审查(联系电话详见浙江人事考试网的“办事指南”栏目)。市属及在嘉的省(部)属单位报考人员到嘉兴市人事考试办公室进行报考条件审查(地址:建国路东升路口,市人力资源中心市场五楼办事大厅,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南湖区属单位报考条件审查地点:南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嘉兴市广场路350号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一楼南湖区人力社保局窗口);秀洲区属单位报考条件审查地点:秀洲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嘉兴市洪兴西路1670号,大树花园三期18幢512室)。
现场进行报考条件审查时,首次报考人员须提交报名表、网上交费通知单、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药学专业工作年限证明,学历(学位)证书〔在国(境)外取得的,需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和职务聘任书的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军官证)复印件各1份。往年已参加过该项考试(今年仍报考同一级别)的续考人员,只需提交报名表、网上交考试费通知单、原准考证(或成绩单)。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必须认真审核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对符合报考条件的,须收下“报名表”,签署审查意见并盖章;同时收下工作年限证明,学历(学位)证书、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和职务聘任书、身份证(军官证)复印件等各1份,并在报考人员提交的“网上交费通知单”上盖章后退回给报考人员。
现场报考条件审查工作结束后,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需将审查后的报名表整理,按我办的统一要求,将审查后的报名表上的报名序号用Excel格式录入,仔细核对无误后,务必于7月10日前将报名序号用电子版报市人事考试办公室考务科,报名表等报考材料由各地留存。
经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请于7月30日至8月8日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在网上交纳考试费用。未按规定时间到现场进行报考条件审查的人员或未按规定时间交纳考试费用的人员,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报名。
已在网上交费的考生,请于11月1日至3日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准考证”等资料,并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
五、考务组织和考点设置。我市考务工作由市人事考试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当地报名宣传、报考条件资格审查、报名序号录入上报工作。考点考场统一设在嘉兴市区。
六、考试收费。根据省财政厅、省物价局浙财综字〔2006〕141号文件规定,考试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50元,由考生在网上交费。考生的缴款票据,在考试当日由监考人员发给。
七、教材征订和考前培训。教材征订和考前培训的具体事项由嘉兴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另行通知,详情请登录嘉兴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www.jxsfda.gov.cn)“公告通知”栏查询。联系电话:82084054。
八、成绩公布。考试成绩由相关部门核准后公布。届时,考生可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查询并下载考试成绩。
我省药学专业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各县(市、区)人力社保部门要会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严格掌握报考条件,加强资格审查,维护考试的严肃性。对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将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12号令和浙江省人事考试的有关规定处理,以确保考试工作的公平、公正。
  附件:1.从事药学专业工作年限证明
  2.2012年度省药学专业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计划

嘉兴市人事考试办公室
二○一二年六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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