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2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厅《关于2012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卫人秘〔2011〕833号)文件已经在安徽省卫生厅网上发布,请下载。为做好2012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我局于2012年1月4日-2011年1月9日(节假日除外)接受所辖考生报名材料和资格审查工作,逾期不予办理。
二、报考中、初级资格考试,须提交下列证件及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
2.《2012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
3.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
4.凡报考《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中专业代码在301至365专业的人员,须提交相应专业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和注册证书。
5.网上报名可由考生本人通过摄像头采集照片或经考点同意由考点集中采集照片(照片要求:①上传照片必须为考生本人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务必保证照片清晰、可辨认,其他如生活照、视频捕捉、摄像头所摄等照片一律不予审核;除军人外其他报名人员不得着制式服装拍照;女性不得穿背带式服装拍照。②照片大小为一寸或小二寸,格式为jpg,文件大小必须在15kb—30 kb之间;③头部占照片尺寸的2/3,白色背景边框;④面部正面头发不得过眉,露双耳,常带眼镜的考生应配戴眼镜,不得佩戴首饰) 。
6.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聘书。
7.已参加2011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者,须提交考试成绩单复印件。
8.已参加2011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者,继续报考同类别考试时,需提交正式有效身份证和经各县市区卫生局验印的考试成绩单复印件。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