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社局,市直及省直驻宣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有关文件精神,现将我市2013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名单(见附件)予以公布。 各县市区人社局请于3月17日-20日前往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领取证书,及时通知考生本人,认真做好合格证书发放工作。 考生领证时需提交相关的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聘书)和身份证等原件,于2013年3月21日后到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资格复查和领证手续。市直考生按上述要求直接到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办理资格复查和领取证书手续。
附件1:2013年度宣城市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考生汇总表(除护理初级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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