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2011年度护士执业资格和卫生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名单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社局,市直及省直驻宣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2011年度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名单的通知》(皖人社秘〔2011〕333号)和《关于公布2011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名单的通知》(皖人社秘〔2011〕334号)文件精神,现将我市2011年度护士执业资格和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名单(见附件)予以公布。请及时通知考生本人,认真做好合格证书发放工作。
考生申请办证时需提交相关的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聘书)等原件及复印件,2张1寸近期正面免冠照片及《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考生自行进入http://www.xcrs.gov.cn,再点击“ 表格下载 ”板块下载),到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相关手续。各县市区人社局汇总考生办证材料后于2012年1月18日前集中报送市人事考试中心。市直考生按上述要求于2012年1月18日前直接到市人事考试中心办理。逾期不再补办。
附件:1、宣城市2011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名单
二〇一二年一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