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2011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和护士执业证书的通知
各县区卫生局、各医疗卫生单位:
2011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护士执业资格证书开始办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证需提交的材料
《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已经由卫生局统一打印,考生不需再提供。各单位需要准备如下材料:
1、2011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办理名册、2011年护士执业资格证书办理名册各1份(见附表);
2、取得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人员需提供小2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与原始报名表同底版,照片背面写上单位、姓名)取得护士执业资格证书人员照片在报名时已交,不需提供。
二、办理时间安排
3月 1-2日 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市局管辖的其他医疗
3月5日 省直、驻蚌医疗卫生单位
3月6日 蚌山区、淮上区、经开区
3月7日 龙子湖区和禹会区
3月8日 五河县、固镇县
3月9日 怀远
三、办理地点
蚌埠市卫生局组织人事科303室,联系电话:3132035
四、要求
为便于证书办理和发放,请各考生到原报名单位提交照片,各县区卫生局、各医疗卫生单位集中收取本单位办证材料,按照时间安排到市卫生局组人科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