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2012年度护士首次执业注册工作的通知
根据省卫生厅《关于2012年护士执业注册工作的通知》(卫医秘[2011]640号)的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本次执业护士注册工作,结合我县实际,现就护士首次执业注册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 申报材料要求
1、 严格按照填表要求填写表格,使用水笔填写,字迹工整,不得涂改、空格,提交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复印,并按所列顺序装订成册,放入档案袋标注姓名、工作单位、材料名称。
2、 护士执业注册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的,我局不予受理,并给予警告,已办理注册的,撤销注册。
3、 身份证由县卫生局审核后,其复印件加盖印章后上报,原件退还本人。
4、 照片应提供证件照,正面免冠白底彩色小二寸照,其背面写上姓名,单位。不符者,一律退回。
5、 护士注册汇总表的序号要与档案袋的序号相符,同一单位的注册人员材料要统一集中上报。
6、 为方便携带审查,毕业证原件只需提供内心。
7、 外省中专在外地考试,如注册的,需提供省教育厅证明其学历有效证明。
二、 报送材料时间、地点
各医疗卫生单位注册材料定于2012年10月23日前报送县卫生局医政科,逾期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