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蚌埠市2012年办理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通知
2012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证书开始办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证需提交的材料
2012年合格人员证书和《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已统一由省厅委托专门机构打印、制作,考生不需再提供照片及表格。
各单位需提交如下材料:
1.《2012年卫生专技资格证书办理名册》1份
个人领取的考生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不予代办。
二、办理时间安排
3月11-12日 | 市直、市局管辖医疗卫生单位 |
3月13日 | 省直、驻蚌医疗单位、学校 |
3月14日 | 蚌山区、淮上区、经开区卫生局 |
3月15日 | 龙子湖区、禹会区卫生局 |
3月18日 | 五河县、固镇县卫生局 |
3月19日 | 怀远县卫生局 |
3月20日 | 个人报名考生 |
蚌埠市卫生局组织人事科308室
四、要求
为便于证书发放管理,请考生到原报名单位办理证书。各县区卫生局、各医疗卫生单位务必规范填写办理名册中的各栏目项,“办证序号”须在《合格人员办证名单》(附后)中查找填写,从小到大排列。请按照时间安排,集中到市卫生局统一办理。
二〇一三年三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