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卫生局,安庆经济技术开发区社发局,市区各医疗卫生单位:
根据安徽省卫生厅《关于开展护士延续注册工作的通知》(卫医秘[2014]109号)要求,我市护士延续注册工作即将开始,请各有关单位负责本部门护士延续注册材料的初审工作,按照要求经初审合格的材料上报市卫生局政务服务中心窗口。现将延续注册工作的具体事项要求如下:
1、各单位材料要求集中上报,报送材料时附带上报书面《 2014年护士延续注册统计表》(见附件3)两份及电子版(excel表)。
2、请各单位按文件要求及时间安排认真审核,及时规范报送材料(时间安排见附件2)。
3、2014年护士延续注册工作的集中审核在市卫生局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办理(安庆市政务服务中心卫生窗口,乘23、24路公交车在东部新城终点站下)。
联系人:朱鸿 电话:0556-53497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