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护士注册材料集中审核时间安排及注意事项
一、时间安排
(一)11月6日前:市区各医疗机构。
(二)11月9日上午:和县。
(三)11月9日下午:含山县。
(四)11月10日上午:当涂县。
二、上报材料中有关注意事项
(一)临床实习证明应提供实习手册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需注明“与原件相符”。加盖实习医院及学校公章;或加盖人才交流中心公章)。
(二)身份证由市、县(区)卫生计生委审核后,其复印件背面须加盖公章后上报,原件退还本人。
(三)照片应是证件照,正面免冠白底彩色小二寸近照。
(四)须有正式聘书,聘期不得少于一年。
(五)各县(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需上报汇总表,填报日期统一在2015年10月31日。
三、各地卫生计生委、省直各医院上报材料应完整、有序,确保注册工作顺利进行。
四、护士首次注册时间截至2015年11月10日,逾期不再办理。护士延续注册时间截止至2015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