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初、中级考试报名条件及所需提交的资料
一、 参加药(技)士资格考试
取得相应专业中专学历。
二、参加药(护、技)师资格考试
(一)取得相应专业中专学历,受聘担任药(护、技)士职务满5年;
(二)取得相应专业专科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
(三)取得相应专业本科学历或硕士学位。
具有护理、助产专业本科以上学历的人员,参加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并成绩合格,可以取得护理初级(士)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在达到《卫生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规定的护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年限后,可直接聘任护师专业技术职务。
三、参加中级资格考试
(一)取得相应专业中专学历,受聘担任医(药、护、技)师职务满7年;
(二)取得相应专业专科学历,受聘担任医(药、护、技)师职务满6年;
(三)取得相应专业本科学历,受聘担任医(药、护、技)师职务满4年;
(四)取得相应专业硕士学位,受聘担任医(药、护、技)师职务满2年;
(五)取得相 应专业 博士学位。(其中参加临床医学、中医、预防医学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先取得执业医师资格)。
凡在北京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工作的医师、护师,可提前一年参加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的全科医学、社区护理专业类别的考试。
所需提交材料:
报名日期为2011年12月20日至2012年1月8日。
完成网上报名者,于2011年12月27日至2012年1月12日进行现场确认。
1、打印的《2012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工作单位及档案所在地审核并盖章,两个章错开盖在审查意见第一个空格内)。
2、身份证、毕业证、低一级资格证、执业证或职称证原件。
3、需要滚动成绩的考生需提交上一年度的成绩单原件。
4、工作岗位变动需提交单位提交在岗两年及以上的证明。
5、提交与申报表同底版、白底彩色照片一寸或小二寸两张贴到申报表右下方。
6、报初级职称一科50元,中级职称一科70元。
7、每位考生需填写一份考生须知。
通过资格审核者须于2012年4月20日至5月27日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自行打印准考证。
昌平考点联系电话:69746209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