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稳妥做好2012年度护士首次注册工作的通知
各辖区内二级及以下医疗:
北京市2012年度护士首次注册工作定于2012年11月1日开始。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在录入信息、顺序整理纸质材料后即可到北京市卫生局窗口服务大厅办理护士首次注册。
为稳妥做好2012 年度护士首次注册工作,避免机构扎堆办理,减少机构等候时间,市卫生局根据各区县行政区划内机构数量制定了《受理区县排序表》,各医疗机构应在机构所在区县的受理日当天前来办理。非受理日前来办理原则上不予受理。
非护士首次注册事项如变更注册等不受排序表限制。排序表有效期自2011年11 月1日至2012年2月8日。
特此通知。
二〇一二年十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