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3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计划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卫生局,重庆市卫生服务中心:
根据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13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护考办发〔2013〕1号)和《卫生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关于印发2013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计划的通知》(卫人才发〔2013〕17号)文件精神,现将我考区2013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计划通知如下: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1.报名时间:2013年1月30日至2013年2月25日。
2.报名方式:全部采用网上报名。报考人员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www.21wecan.com),根据报名须知及提示在网上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并打印《2013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申请表》(附件)。不会网上报名或无条件进行网上报名的报考人员,由报名点协助其进行网上报名。
(二)报名点现场确认和资格审查
网上报名人员必须到所在区县报名点(卫生局或卫生局指定机构)进行现场确认和资格审查,非在编人员可以到中心报名点(重庆市卫生人才交流中心)进行现场确认和资格审查。
1.确认时间:2013年2月18日—2013年2月28日,各报名点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时间,但必须保证时间充裕并不得提前结束确认时间。
2.报名条件:
(1)在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完成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普通全日制3年以上的护理、助产专业课程学习,包括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并取得相应学历证书的,可以申请参加护士执业资格考试。
(2)申请人为2013年在校应届毕业生的,应持所在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生毕业证明,到学校所在地的报名点报名。
3.报考人员到现场确认时需提交的材料
(注:考生提交的所有纸质材料均须使用A4纸)
(1)本人身份证(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2)《2013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申请表》(各栏目内容须经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存放单位核实加盖印章)一式2份。
(3)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2013年应届毕业生须出示学校出具的证明,并加盖学校公章)。
4.各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和资格审查时必须做到:
(1)认真审核报考者所学专业是否符合报考专业要求。
(2)认真审核报名表中相片是否符合要求。
(3)认真审核报名表及相关证书上的姓名、身份证号与身份证上的信息是否一致。
(4)对审核通过的人员,必须打印确认单交报考人员签字确认,并在报名表及确认单上相应位置签署意见。
(5)各报名点于2013年3月7日前将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的相关信息及材料送相应考点。考生报考资料一份交考点、一份留报名点。
(三)考点审核考生报名资格及数据
2013年3月25日以前,考点完成资格审查并将报名数据上传考区。
(四)考区审核报名数据
2013年4月2日以前,考区完成资格审查并将报名数据上传卫生部人才交流中心,不再允许更改报考专业、科目。
二、考场及考生座位安排
(一)考点于2013年4月10日前完成考场、试室、考生座位编排,并将数据上传考区。
(二)2013年4月15日前考区审核考点考场安排情况,并于4月15日前将数据上传卫生部人才交流中心。
三、准考证打印
2013年4月28日至5月18日,考生自行登录重庆卫生人才网(www.cqwsrc.com)或中国卫生人才网(www.21wecan.com)打印准考证;对无条件打印准考证的考生,报名点要协助其打印准考证,也可由考点采用批量打印准考证功能为考生打印准考证。
四、考试试卷交接工作
(一)考点在2013年4月15日前确定试卷接收人员,并将将《2013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物品接收信息表》报考区。
(二)考区在2013年5月12日至16日向各考点发放《考生签到表》和试卷,考点须严格按照《试卷交接单》,与考区工作人员一起逐个开箱检查,以试卷袋为单位进行试卷袋面信息核对,并严格按照考务规则履行交接程序,严格落实保密措施,确保试卷万无一失。
五、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 | 考试时间 |
---|---|
专业实务 | 2012年5月18日09∶00—11∶30 |
实践能力 | 2012年5月18日14∶00—16∶30 |
(一)考试实施前,考点要根据有关要求,认真做好应急预案。在组织实施本地区考试工作中,要按照考务规则明确的责权,妥善处理好考试过程中发生的各种情况。
(二)考点须对考务人员、监考人员进行认真培训,使他们了解有关规定,掌握考试工作程序。
(三)考试实施前,考点须通过报名信息管理系统打印《考试试室编排表》、《考试试室座位安排表》、《座位贴》,分别用于标识考场、试室及座位,并张贴在醒目位置。
(四)考试实施期间考点须在每个考场显著位置张贴《考试试室编排表》,每个试室门口张贴《考试试室座位安排表》,每个用于考试的课桌需张贴《座位贴》。
(五)开考前2小时,由考场负责人和试卷保管人员共同从试卷保密室领取试卷运送至考场,每个试室由2名以上监考人员共同领取试卷并签字。
(六)考试实施期间,考试工作人员须严格按照考务规则履行主考、监考、巡考等工作职责,维护考场秩序,杜绝错发考生试卷、漏收考生试卷及答题卡的情况。
七、试卷及答题卡回收
1.根据《国家医学统一考试安全保密工作管理办法实施意见》(卫办发[2009]65号)的有关规定,备用试卷启封后,剩余的备用试卷和替换回的问题试卷,均应当在考场主考的监督下回封至已启用的备用试卷袋内,并填写《2013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备用试卷回收单》,考试结束后须将已启封和未启封的备用试卷袋,核查清点无误后,与回收的答题卡一起于考后48小时内运抵考区。
2.回收的答题卡须放置于防潮袋中,由考场指定2人以上核对答题卡数无误后,再封装于答题卡(回收)袋中,同时确保答题卡(回收)袋面信息填写的准确性;考试结束后,考点须将答题卡(回收)袋按照考场、试室、科目的顺序依次整理好回收装箱(请使用试卷专用箱)。
3、考点于5月20日前派专人专车至考区,按照国家保密工作要求,与考区办理答题卡、备用试卷回收的交接手续。
4、考试结束后,各考点须在考区巡考人员监督下,在规定时间内将试卷全部销毁,考区汇总各考点情况后,填写《2013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物品销毁记录单》,于6月7日前传真至卫生部人才中心备案。
八、成绩发布
(一)考试结束后45个工作日内公布考试成绩,考生可登陆重庆卫生人才网(www.cqwsrc.com)或中国卫生人才网(www.21wecan.com)凭本人准考证号和有效证件号进行成绩查询,并下载打印成绩单。
(二)成绩合格证明由考区向各报名点发放,各报名点收到成绩合格证明后要尽快发至考生手中。
九、读卡评分及违纪处理
1.卫生部人才中心将在考试结束后实行集中统一读卡;
2.为确保读卡评分工作的顺利进行,各考点须在6月6日前将本考点数据修正信息报考区;
3.各考点须在规定的时间完成对违纪情况的处理,自5月20日起,各考点将违纪人员信息录入考务管理系统,考区在6月14日之前完成考务管理系统中本考区内违纪人员处理的审核,并将违纪人员处理意见以正式文件上报至卫生部人才中心,确保上报文件中的违纪考生信息与在考务系统内信息一致。
十、保密要求
各考点应根据有关保密要求,严格落实保密措施,强化安全保密流程控制,加强试卷(含备用卷)、人机对话考试专用物品和答题卡的运送、保管、下发、回收等重点环节的管理,并切实做好对涉密人员的保密教育。
十一、军队院校应届毕业考生
第三军医大学组织军队院校应届毕业考生集体报名,总后勤部卫生部负责考生资格审核,审核通过的考生按照属地原则在重庆主城设置的考点参加考试,考生的座位由中心考点完成审核和编排,考试结束后考生成绩合格证明由总后勤部卫生部统一下发至考生所在的军队院校。
十二、其他
对于考务工作中涉及的相关材料,考点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考务系统,在文件下载专区进行下载。
务请各考点、报名点按规定的时间和相关工作要求,按时做好有关考务工作,落实岗位工作责任制,切实做好2013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的安全保密工作,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十三、2013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培训通知:2013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网上辅导招生方案
重庆市卫生局
2013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