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年厦门市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根据原卫生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的《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办法》(部长令第74号)及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15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护考办发〔2014〕4号)精神;福建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5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有关工作的通知》(闽卫人函〔2015〕4号)精神,为保证2015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顺利进行,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在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完成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和
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普通全日制3年以上的护理、助产专业课程学习,并取得相应中专以上学历证书的,可以申请参加护士执业资格考试。
二、报名程序
(一)网上申报:考生须在2015年1月12日起至2015年2月1日(厦门考点考生请在1月30日现场确认前完成网上报名),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www.21wecan.com),在网上填写个人报名信息(个人相片必须上传)。网上报名申报表中考区填写“福建”,考点填写“厦门”,单位名称与单位公章一致。
(二)所在单位或人事档案存放地审查:考生自行打印《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申请表》,提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存放单位审查并盖章。
(三)现场确认:考生携带报名应提交的材料(含证明材料)在指定的时间内到厦门市卫生人才服务中心(溪岸路174号)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时间为:2014年1月28日-30日。具体工作时间:上午8:30-11:45;下午2:45-5:00。
申请人为在校应届毕业生的,学校为本校应届毕业生到学校所在地的考点办理集体报名手续。
申请人为非应届毕业生的,可以选择到人事档案所在地报名。
咨询电话:0592-2138002、2136936、2980391
三、材料要求
(一)考生进行现场确认时,应提交以下基本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存放单位印章)。
1、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申请表;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近6个月二寸免冠正面半身彩色白底照片3张;
4、本人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二)报名费缴纳:2015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每科目57元。
四、其他说明
(一)考试科目及时间
2015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仍采用纸笔考试,考试科目包括专业实务和实践能力。具体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考试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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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日期及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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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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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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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0-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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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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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0-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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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参加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可取得护理初级(士)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三)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居民符合文件规定和《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或者内地有关主管部门规定的,可以申请参加护士执业资格考试。
五、各级考试管理机构要按照有关要求,建立健全考务管理工作规程和制度,加强对考试工作的指导、监督、检查,落实责任制,切实做好保密工作,严防泄密,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厦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