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卫生局文件市卫职〔2012〕26号
关于转发自治区卫生厅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3年度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专业能力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县、自治县、区卫生局,市直及驻市各有关医疗卫生单位:
现将自治区卫生厅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3年度全区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专业能力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桂卫人[2012]218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桂林市考点考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2012年12月25日至2013年1月15日,考生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http://www.21wecan.com,网上填写个人报名信息,上传照片,打印报名表。
二、报名现场确认及时间
2013年1月16日—27日,市医学考试中心(临桂路23号市卫生局三楼)进行报名材料审核并现场确认。
各县(区)卫生局负责汇总本辖区考生报名材料并交市医考中心;市辖区各公立医疗卫生机构汇总本单位考生报名材料并交市医考中心;市区各厂矿医院、卫生所(室)、私营医疗机构报名材料由市卫生监督所卫协会汇总并报市医考中心;市区其他医疗卫生单位考生报名材料交市医考中心。
三、报名材料
1、报名表(单位审核并盖章);
2、身份证(军官证)复印件;
3、毕业证和学位证复印件;
4、现有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
5、医师、护士执业证书复印件。
以上材料均须由考生所在单位审核原件并在复印件上签字盖章确保报名材料真实。逾期不接收确认材料。
四、考试方式及时间
考试时间2013年3月16、17日,考试采取人机对话形式。3月9日—15日,报名考生登录(http://www.21wecan.com)中国卫生人才网打印准考证,考试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五、考试收费标准为每人120元,各单位汇总报名考生款项,现场确认当天交市卫生局人事科。
六、成绩查询
考后1个月可登陆中国卫生人才网查询成绩,分数线由自治区卫生厅划定,合格成绩2年有效。
七、其他事宜:
1、考生学历必需与申报的专业相符,报考医师类专业的,必须与执业范围相符。报考全科医学的,必须取得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合格证或执业范围为全科。
2、对原不承认中等卫生专业学历的人员,除提供原毕业证外,还必须一并提供广西卫生厅核发的“原不承认中等卫生专业学历考试合格证”。
3、属破格申报的,须先经市卫生局人事科审核盖章。
4、考试考务咨询:2819891 评审条件咨询:2821622
桂林市卫生系列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
2012年12月24日
桂林市卫生局 2012年12月2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