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贵州省卫生高级资格考试报名时间9月1日至18日;报名现场确认时间2015年9月2日至21日;考生在2015年10月15日-10月30日期间打印准考证;考试日期2015年10月31日上午9︰00—11︰00,考试时间120分钟。实施网络在线人机对话考试、阅卷判分。
贵州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黔卫计发〔2015〕54号文件
关于组织开展2015 年全省卫生专业高级技术资格实践能力考试的通知
各市、自治州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贵安新区卫生和人口计生局、党工委政治部,仁怀市、威宁县卫生计生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5 年职称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黔人社厅通〔2015〕163 号)和贵州省卫生计生委、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5 年度全省卫生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聘任工作安排的意见》精神,申报卫生专业正、副高级技术资格人员,均须参加全省卫生专业技术资格实践能力考试。现就组织开展2015 年全省卫生专业高级技术资格实践能力考试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考试的组织管理(报名、资格审查、考场设置、考试)工作按照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组织形式,由各市(州)卫生计生、人社行政部门共同组成考点,组织实施本辖区内申报人员的考试考务工作。省卫生人才交流考试培训中心具体负责全省卫生专业高级技术资格实践能力考试考务管理;同时作为省直考点,负责受理在筑省直医疗卫生机构申报人员的考试组织管理工作。
二、参加考试人员范围
全省范围内符合申报评审2015年度卫生专业正、副高级技术资格条件的人员,均须报名参加我省组织的卫生专业高级技术资格实践能力考试。申报基层“评审认定”卫生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不需参加副高级专业实践能力考试。
三、考试内容、专业设置及考试方式
(一)考试内容。一是专业知识,包括本专业和相关专业知识;二是学科新进展,包括本专业国内外发展现状和发展趋势;三是专业实践能力,包括本专业常见病、疑难病例分析;侧重点在专业实践能力。考试不指定参考教材,不编印考试大纲。
(二)专业、级别设置。2015年我省卫生专业高级技术资格实践能力考试共设置心血管内科等110 个考试专业(见《2015 年贵州省卫生专业高级技术资格实践能力考试专业设置一览表》附件1)。考试级别分为正高级和副高级。
(三)考试专业选择。申报人(以下称为“考生”)应根据本人现从事的专业以及有关执业资格准入方面的要求,选择相应的专业报考,并与拟申报评审的专业、级别相一致(见《2015 年贵州省卫生专业高级技术资格申报评审专业与申报考试专业之间对应关系》附件2)。个人拟申报评审专业对应的报考专业未开考的(附件1所列专业之外的),可选择相近专业参加考试。
(四)考试形式。考试采用人机对话考试的方式进行(考生通过计算机操作完成整个答题过程),考试时间为120 分钟。考生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http://www.21wecan.com)下载“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人机对话考试考生模拟练习版”进行练习。
四、考试报名申报事项
(一)报名方式
采用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的方式进行。考生结合自己申报评审的专业,选取考试对应或相近的专业在网上报名。
(二)网上报名时间
2015年9月1日起至9月18日止。考生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www.21wecan.com∕考生入口∕网上报名∕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2015 年贵州省卫生专业高级技术资格实践能力考试∕网上报名入口),进行用户注册报名。按要求填写相应申报信息,打印《2015 年贵州省卫生专业高级技术资格实践能力考试报名表》(附件3)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核盖章。
(三)现场确认时间
全省报名现场确认时间定于2015年9月2日开始,至2015年9月21日结束。考点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对考生网上报名进行现场确认。期间,考生须持经单位人事部门审核推荐盖章的《2015年贵州省卫生专业高级技术资格实践能力考试报名表》、各类证件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到本人工作单位所在辖区市(州)卫生计生委(考点)进行网上报名现场审核、确认报名,未经现场确认的考生网上报名无效。具体报名事宜见《考生报名现场确认注意事项》(附件6)。省直单位(含省卫生计生委直属单位,省直属单位中的医疗卫生机构)的考生、中央在黔单位及部队医院申请由地方社会化评价高级资格的考生到省卫生人才交流考试培训中心(大水沟)进行现场确认。不在贵阳区域内的省直单位的考生,在单位所在地考点报名参加考试。贵安新区、威宁县、仁怀市的考生按原渠道报名参加考试。
(四)考生资格审核
考生资格审核采取市(州)卫生计生委(考点)审核,考区复审的方式进行。
1. 考点资格审核:2015年9月21日-9月23日期间,考点对考生报名信息及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核。报名资格审核主要对考生报考资格是否符合当年申报评审条件,申报考试专业是否与申报评审专业一致或相近。审核结束,考点在考务系统内提交考生报名数据。考生是否符合考试报名条件,主要由市(州)卫生计生委(考点)、省直考点负责审核把关。不符合2015 年申报评审条件的考生不得参加2015 年的高级资格实践能力考试。
2. 考区资格审核:2015年9月23日—9月25日期间,考区根据申报评审条件,对考点提交的考生信息进行审核。
(五)考场编排
1. 考点考场编排:2015年9月28日—9月30日期间,考点进行考场编排,提交考场编排数据。考场设置按照《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人机对话考试机构设置标准》(附件7)要求进行。
2. 考区考场编排审核:2015月10月8日—10月10日期间,考区对考点的考场编排信息进行审核。
(六)准考证打印
考生在2015年10月15日-10月30日期间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完成考试准考证的打印。
五、考试实施工作
(一)考试日期。2015年10月31日上午9︰00—11︰00,考试时间120 分钟。
(二)考试服务支持。由国家卫生计生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提供网络数据支持等考试考务服务,负责组卷、实施网络在线人机对话考试、阅卷判分。
六、考试成绩效用
今年卫生系列正、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继续实行“考评结合”的综合评价方式,卫生专业高级技术资格实践能力考试成绩得分,将作为高级评审委员会对申报人员专业技术水平进行综合评价的重要指标,其中,正高级资格占综合评价加权总分的30%,副高级资格占综合评价加权总分的40%;考试成绩当年有效。考试成绩发放的具体事宜将另行通知。
七、考评工作纪律
在卫生专业高级技术资格评价中实行考评结合是深化职称改革,完善人才评价方式的新举措,各地、各部门要严格按照本通知的各项规定,坚持条件,加强管理,精心组织实施。要严肃纪律,规范考评行为,对在考试工作中违反、破坏考试工作纪律的单位和个人,依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12 号)及人事工作纪律的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八、其他事宜
(一)考试收费。按照《关于核定我省卫生专业技术高级资格考试费标准的通知》(黔价费〔2012〕250 号)和《省卫计委办公室关于委托收取卫生专业高级技术资格考试费的通知》(黔卫计办函〔2014〕93 号)规定进行。
(二)未尽事宜。按照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15年职称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黔人社厅通〔2015〕163 号)、省卫计委省人社厅《关于2015 年度全省卫生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聘任工作安排的意见》执行。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尹继山省卫生人才交流考试培训中心0851-83617522
马昱省卫生计生委人事处0851-86820725
阳旭凯省人社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0851-85837327
张健贵阳考点0851-87987239
李国东遵义考点0851-23119518
甘永青安顺考点0851-33236341
罗常青黔南考点0854-8317525
周锋黔东南考点0855-8221723
孙健铜仁考点0856-5212951
陈鸿毕节考点0857-8252362
吴薪文六盘水考点0858-8330878
曹宁黔西南考点0859-3228571
吴翔省直考点0851-83617522
附件:
1、2015年贵州省卫生专业高级技术资格实践能力考试专业设置一览表
2、2015年贵州省卫生专业高级技术资格申报评审专业与申报考试专业之间对应关系
4、2015年贵州省卫生专业高级技术资格实践能力考试工作流程
5、2015年贵州省卫生专业高级技术资格实践能力考试考务工作计划表
贵州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5 年8 月24 日
详情: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组织开展2015 年全省卫生专业高级技术资格实践能力考试的通知”黔卫计发〔2015〕54号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