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3年度初、中级药学资格考试考后提交报名资料的通知
各有关考生:
2013年度初、中级药学资格考试的成绩及合格标准省人事考试局已公布。请揭阳市报名点考试全科合格考生,按以下安排提交报名资料。
一、提交报名资料时间:2014年3月24日至4月10日。
二、地址:揭阳市区建阳路中段(原市劳动保障大楼3楼)揭阳市人事考试办公室。
三、提交材料清单:
1.《2013年度广东省药学专业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发证登记表》(考生从网上自行下载,用A4纸双面打印,经单位审核盖章)一份。
2.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学历(位)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符合免试部分科目条件、以驻店药师资格报考初级者,需提交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同时提交驻店药师资证、驻店药师注册证(有效期内)、驻店药师继续教育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3.报考开始前半年内的大一寸彩色免冠证件照片2张,点贴在身份证复印件空白处,所交照片须与上传照片一致。
4.符合报考条件中第(二)条第1-3款者还需提交药师或相关初级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以上所附材料原件核对后退回,复印件均须使用A4纸,并加盖验印公章,由验证人签名。
四、注意事项
请务必按本通知要求,持报考材料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接受资格审核。特别注意,2014年4月10日为提交材料的最后期限,逾期提交将不再受理,证书将无法制发。
揭阳市人事考试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