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2013年卫生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一)临床医学专业中级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并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医学中专学历,受聘担任医师职务满7年。
2、取得医学大专学历,从事医师工作满6年。
3、取得医学本科学历,从事医师工作满4年。
4、取得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从事医师工作满2年。
5、取得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
注:临床医学专业初级资格的考试按照《执业医师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全科医学、预防医学、药学、护理、技术专业中级资格考试报名条件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相应专业中专学历,受聘担任医(药、护、技)师职务满7年。
2、取得相应专业大专学历,从事医(药、护、技)师工作满6年。
3、取得相应专业本科学历,从事医(药、护、技)师工作满4年。
4、取得相应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医(药、护、技)师工作满2年。
5、取得相应专业博士学位。
注:参加药学、护理、技术专业初级(师)资格考试的人员,要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相应专业中专学历,受聘担任药(护、技)士职务满5年。
2、取得相应专业大专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满3年。
3、取得相应专业本科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年。
注:报考药学、护理、技术专业初级(士)资格考试的条件是具备相应专业中专以上学历。
详情:石家庄市2013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报考须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