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2013年卫生资格考试现场资格审查时间1月17日至22日
单位人事部门负责本单位考生报考资格的初审工作,对网上填报的申报表所填内容及上传的考生报名照片核实后审核人签字,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身份证、毕业证、资格证复印件上审核人也要签字,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二)现场资格审查和交费:2013年1月17日至22日(节假日除外),邯郸市人事培训考试中心(高开区世纪大街23号,市政府综合办公楼217室)进行报考人员资格审查和网上报名的信息确认、收费工作。
主管单位进行现场报名资格审查时,填写本单位报名汇总表(附件1)并提交报考人员的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资格证(报考临床医学类[专业代码为301至365]的人员还须提交《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使用A4纸复印;复印件上单位审查人签字并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各一份。
根据河北省物价局、河北省财政厅《关于调整、规范我省人事系统专业技术和执(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冀价行费[2007]4号)文件的有关规定,考试收费按如下标准收取,即:初级资格考试采用纸笔作答方式科目考务费每人每科55元,采用人机对话方式作答科目考务费每人每科75元,其中20元上缴部人才交流中心;中级资格考试采用纸笔作答方式科目考务费每人每科75元,采用人机对话方式作答科目考务费每人每科95元,其中40元上缴部人才交流中心。报名费每人10元。
报考须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