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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2010年度卫生资格考试报名的通知

时间:2009-12-08 11:46来源:卫生资格考试吧 作者:lengke 点击:
  

沧人社办[2009]14号

各县(市、区)人事(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及驻沧单位人事科:

  根据冀人考发[2009]49号文件要求,为做好我市2010年度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凡符合卫生部、原人事部印发的《临床医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卫人发[2000]462号)和《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其它卫生技术等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卫人发[2001]164号)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和专业类别的考试。

  二、按照《关于加强城市社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国人部发[2006]69号)有关规定,凡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的医师、护师,可提前一年参加全国卫生技术中级资格的全科医学、社区护理专业类别的考试。

  三、报名参加2010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各级别考试(护理学初级(士)除外)的人员,其学历取得时间和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均截止2009年12月31日。报名条件中有关专业学历或学位的规定,是指国家教育和卫生行政部门认可的正规院校毕业学历或学位。

  四、从2010年度起,《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见附件2)增加输血技术(初级<师>,专业代码026)和输血技术(中级,专业代码116)专业类别。报名人员可根据本人所从事的专业工作,在《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中选择报考相应专业类别。

  五、凡报考《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中专业代码为027至091专业的人员,应具有相应专业执业医师资格,并在报名时提交相应专业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因工作岗位变动,需报考现岗位专业类别的人员,其从事现岗位专业工作时间需满2年。

  六、全科医学、临床医学(专业代码为027至086)以及中药学初级(士)、初级(师)、中级(专业代码分别为002、014、093)、中医护理学初级(师)、中级(专业代码分别为016、100)的65个专业的“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知识”、“专业知识”、“专业实践能力”4个科目的考试,均采用人机对话的方式进行。其他51个专业的4个科目仍采用纸笔作答方式进行考试。

  采用人机对话方式进行的65个专业的考试具体安排如下:

考试科目 考试日期和时间
基础知识 5月22、23、
29、30日
8:30-10:00
相关专业知识 11:00-12:30
专业知识 14:00-15:30
专业实践能力 16:30-18:00

  采用纸笔作答方式进行的51个专业的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考试科目 考试日期和时间
基础知识 5月22日 9:00-11:00
相关专业知识 14:00-16:00
专业知识 5月23日 9:00-11:00
专业实践能力 14:00-16:00

  七、除护理学(士,专业代码003)以外的其他专业各科目成绩实行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同一专业4个科目的考试,可取得该专业资格证书。对不同专业(含主亚专业)之间各科目的考试合格成绩,不得作为同一专业合并计算。已参加过卫生专业技术资格部分专业考试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限内报名参加剩余科目考试时须使用原档案号。

  八、全市初级(士)护理学专业(代码003)的考务工作由市卫生局负责组织实施。

  其他各专业的考务工作由市人事考试中心负责。

  九、考试报名全国统一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09年12月15日至2010年1月10日,考生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http://www.21wecan.com.cn),进入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平台的个人报名入口,注册用户,并以该用户登录。在网上填写个人报名信息,上传数码报名照片(近期、正面、免冠、白底、小二寸),可修改,每修改保存一次即生成新的验证码,确认后打印带有最终验证码的《2010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

  由于初级(士)护理学专业(代码003)的考务工作由沧州市卫生局负责,考生在网上填报申报材料时,其所在考点一栏要填沧州卫生。其余初级和中级各专业的所在考点一栏则填沧州。

  报考人员持考试报名表一份和相关证件(学历证、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资格证、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到所属报名点人事部门进行报名和资格初审。相关材料要求审查原件,考生报名表和证件复印件要有报名点审查人员签字并加盖公章。考生报名材料由报名点人事部门汇总后到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中心进行报名资格审查和现场交费。具体时间安排见附件1。

  2010年4月28日开始,考生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http://www.21wecan.com.cn)打印准考证,截止时间为5月30日。

  十、根据河北省物价局、河北省财政厅《关于调整、规范我省人事系统专业技术和执(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冀价行费[2007]4号)文件的有关规定,考试收费标准为:初级资格考试采用纸笔作答方式科目考务费每人每科55元,采用人机对话方式作答科目考务费每人每科75元;中级资格考试采用纸笔作答方式科目考务费每人每科75元,采用人机对话方式作答科目考务费每人每科95元。报名费每人10元。

  附件:

  1、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材料上报时间安排表

  2、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

  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八日

  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09年12月8日印

  附件1

  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材料上报时间安排表

1月4日 市开发区 渤海新区 南大港 中捷 市直其他单位
5日 吴桥 东光 海兴 盐山 献县
6日 南皮 泊头 肃宁 孟村 沧县
7日 河间 黄骅 青县 任丘 华油
8日 新华区 运河区 卫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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