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领取2015年度湖北省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通知
各参加2015年度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并合格考生:
2015年度护士执业资格考试证明现已开始下发,原则上由报考单位(学校)集体至考点办公室领取,请省直考点个人直接在本中心报名的考生(个人档案存于湖北卫生人才交流发展中心)即日起可凭身份证至湖光大厦1218室领取,代领人员需提供考生本人身份证及委托书。
其他考生请与各自报名单位或考点(http://www.hbwsrc.net/news/show-514.html)联系领取。
湖北省卫生计生人才交流发展中心考试评价部
2015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