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卫生局 http://www.xtws.gov.cn/
主办:湘潭市卫生局 地址:霞光中路28号
电话:0732-58555200 E_mail:xtws@xiangtan.gov.cn 邮编:411102
技术支持:湘潭市信息化办公室 电话:0732-58570223
职能职责:
1、贯彻党和国家卫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拟定本市卫生工作的规章、制度,研究提出卫生事业战略目标和发展规划,监督实施国家技术规范和卫生标准。
2、研究提出区域卫生规划,统筹规划与协调全市卫生资源配制;制定社区卫生服务发展规划和服务标准,指导卫生规划的实施。
3、实施农村卫生、妇幼卫生工作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初级卫生保健规划和母婴保健专项技术的实施。
4、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开展全民健康教育,落实国家对人民健康危害严重疾病的防治规划;拟定并组织实施对重大疾病的防治。
5、研究指导医疗机构改革,监督实施医务人员执业标准、医疗质量标准和服务规范。
6、依法监督管理采供血机构的采供血及临床用血质量。
7、研究拟定全市重点医学科技发展规划,组织重点医药卫生科研课题的协作攻关,指导医学科技成果的普及应用工作。
8、依法监督管理传染病、地方病、职业病防治和食品、职业、环境、放射、学校卫生,监督实施食品、化妆品质量管理规范。
9、组织实施国家卫生机构编制标准和卫生技术人员资格认定标准,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市卫生人才发展规划和卫生人员的职业道德规范。
10、贯彻中西医并重的方针,推进中医药的继承与创新,实现中医药现代化。
11、拟定全市爱国卫生和农村改水改厕工作规划、政策和措施并组织实施;协调有关部门搞好城乡爱国卫生工作。
12、负责市委、市政府确定的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按照规定管理有关干部的医疗工作。
13、组织调度全市卫生技术力量,协助县、市、区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对重大突发疫情、病情实施紧急处置,防止和控制疫情、疾病的发生、蔓延。
14、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务管理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协助上级作好干部任免、管理的有关工作,负责选拔、管理局党委任用的干部;负责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劳动工资工作。
15、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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