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卫职改办〔2013〕号
关于做好2013年度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及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卫生局、省直及中央在湘有关单位:
根据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13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护考办发〔2013〕1号)和《卫生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关于印发2013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计划的通知》(卫人才发〔2013〕17号)要求,2013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专业实务”和“实践能力”2个科目仍采用纸笔考试,考试时间为2013年5月18日,为保证考试顺利实施,现将考试报名及考务工作通知如下:
一、报名方式、时间和报名信息管理
(一)报名方式
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须经过“网上预报名”和“现场资格确认”两个步骤完成报名手续。报考人员首先须直接登陆中国卫生人才网(www.21wecan.com)进入“2013年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系统”报名,在校应届毕业生填报“工作单位”栏信息时,填写为“××××学校毕业生”,往届毕业生暂无工作单位者填报“工作单位”栏信息时,填写为“暂无”,检查填报信息无误后,直接打印《2013年度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申请表》(见附件1,考生须确保打印的申报表内容与在网上修改的最终报名信息一致),并填写《2013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登记表》(见附件2),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核并加盖公章后(应届毕业生由学校统一盖章报名),携带以上表格及有关证件至报名点进行现场资格确认、缴费、交表,直至完成整个报名程序。
(二)网上报名时间
报考人员于2013年1月30日~2月25日,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相关页面进行网上报名。
(三)现场资格确认时间与安排
1.各考点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在2013年1月31日~2月28日期间进行网上报名现场确认工作。
2.省直考点现场资格确认安排
(1)省直及省卫生厅直属单位、中央在长单位的申报人员在完成“网上预报名”后,由所在单位将报考人员有关表格及证件材料汇总,于2013年2月25~26日统一送至省卫生厅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报名点设省卫生厅一楼政务服务中心)进行现场确认,不接受个人报送。
(2)档案托管在湖南省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和湖南省卫生厅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的申报人员完成“网上预报名”后,由个人携带有关表格及证件材料于2013年2月25~26日到上述地址进行现场确认。
(四)2013年度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信息管理使用统一的《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信息管理系统》软件。考点完成登记、审核考生基本信息修改截止时间为2013年3月25日,编排考场、试室、安排考生座位等工作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4月10日。
(五)考区审核考场安排截止时间为2013年4月12日,审核完毕后,不再允许更改考生的报考专业、科目等信息。
(六)2013年4月28日~5月17日,考生可直接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打印准考证。
二、报名条件和相关要求
(一)按照《护士条例》规定,凡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并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的毕业生(包括2013年应届毕业生),可报名参加2013年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
1.获得省级以上教育和卫生主管部门认可的普通全日制中等学校护理、助产专业中专学历;
2.获得省级以上教育和卫生主管部门认可的普通全日制高等学校护理、助产专业专科学历;
3.获得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认可的普通全日制高等学校护理、助产专业本科以上学历。
(二)须提交下列证件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
2.《2013年度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申请表》(见附件1);
3.《2013年度护士执业资格考试登记表》(见附件2,此表存入本人人事档案);
4.本人近期免冠彩色照片2张(1寸照片1张,2寸照片1张),登记表照片栏贴1张1寸照片,另1张照片将上端1/3贴于报名申请表右侧顶端空白处;
5.毕业证或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由学校提供加盖有教育厅“学籍管理章”的《新生注册花名册》);
6.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的证明。
(三)应届毕业生学校报名点只接收该校应届毕业生报名,所有往届生一律在工作单位或人事档案所在地考点报名。各报名点在接收报名时,须认真审核有关证件,并收集考生毕业证书或《新生注册备案表》等材料原件,汇总交考点。
(四)报考人员的审核材料由考点收集整理后按规定的时间统一送省卫生厅职改办复核(复核时间另行通知)。资格复核不合格者,不能参加考试。
三、考试试卷交接、保管
省卫生厅人才中心将在5月12~17日之间组织发放考试物品,各考点应指定专人负责试卷的接收、保管和发放工作,应严格履行交接手续,当面清点试卷袋数量,检查试卷袋密封情况,并填写记录。交接完后,考试专用物品须立即存放保密室内,保证2名以上值班人员24小时值守。具体交接时间另行通知。
四、考试实施
(一)考点须对考务人员、监考人员进行培训,使其了解有关规定,掌握考试工作程序。监考工作程序及考场指令可参考附件3、4。
(二)考试实施前,各考点须通过考务管理系统打印《考试试室编排表》、《考试试室座位安排表》、《座位帖》,分别用于标识考试考场、试室及座位,并张贴在醒目位置。
(三)开考前2小时,由考点负责人和试卷保管人员共同从试卷保密室领取试卷运送至考场,每个试室由2名以上监考人员共同领取试卷并签字。
(四)考试实施期间、考试工作人员须严格按照考务规则履行主考、监考、巡考等工作职责,维护考场秩序,杜绝发生漏收考生试卷和答题卡等情况。
五、考试专用物品的回收与销毁
(一)根据《国家医学统一考试安全保密工作管理办法实施意见》(卫办发〔2009〕65号)有关规定,备用试卷启封后,剩余的备用试卷和替换回的问题试卷,均应在考点主考监督下回封至已启用的备用试卷袋内,并填写《2013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备用试卷回收单》,考试结束后须将已启封和未启封的备用试卷袋,核查清点无误后,与回收的答题卡一起于考后48小时内运抵考区。
(二)回收的答题卡须放置于防潮袋中,由考点指定2人以上核对答题卡数无误并签字后,再封装于答题卡(回收)袋中,同时确保答题卡(回收)袋面信息填写的准确性;考试结束后,考点须将答题卡(回收)袋按照考场、试室、科目的顺序依次整理好回收装箱(请使用试卷专用箱)。
(三)考试结束后,各考点须在考区巡考人员监督下,在规定时间内将试卷全部销毁,认真填写《2013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物品销毁记录单》,并及时传真至考区。
六、修正信息报送及违纪处理
(一)为确保考试评分工作的顺利进行,各考点须在6月3日前将考生数据修正信息报考区。
(二)各考点须于5月20日~6月3日,将违纪人员信息录入考务管理系统,完成对违纪情况的处理。
七、成绩发布
(一)卫生部人才中心将于考后45个工作日内在中国卫生人才网公布考试成绩,考生可凭个人准考证号和有效证件号进行成绩查询,并下载打印成绩单。
(二)在成绩公布后卫生部人才中心将以考区为单位寄送成绩合格证明,各考点须及时到考区领取并尽快发放给考生,具体发放时间另行通知。
八、保密要求
各考点应根据有关保密要求,严格落实保密措施,强化安全保密流程控制,加强试卷(含备用卷)和答题卡的运送、保管、下发、回收等重点环节的管理,并切实加强对涉密人员的保密教育。
九、其他
对于在工作中所涉及的相关资料,考点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考务管理系统,在文件下载专区进行下载。
各考点要严格按照《2013年湖南考区护士执业资格考生考务工作计划表》(附件5)规定的时间要求,按时完成有关考务工作,并认真落实考务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扎实做好应急预案的制定,坚决防范和封堵考务工作漏洞,重大问题及时上报,切实做好2013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的保密安全工作,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附件:1.2013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申请表
2.2013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登记表
3.监考工作程序
4.考场指令
5.2013年湖南考区护士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计划表
2013年1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