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2015年护士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相关要求
(一)报名条件
按照《护士条例》规定,凡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并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的毕业生(包括2015年应届毕业生),可报名参加2015年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
1.获得省级以上教育和卫生主管部门认可的普通全日制中等学校护理、助产专业中专学历。
2.获得省级以上教育和卫生主管部门认可的普通全日制高等学校护理、助产专业专科学历。
3.获得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认可的普通全日制高等学校护理、助产专业本科以上学历。
(二)须提交的证件材料
考生报名时,须按要求提交以下证件、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2015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申请表》。
3.《2015年度护士执业资格考试登记表》。
4.本人近期免冠彩色照片2张(1寸照片1张,2寸照片1张)。登记表照片栏贴1张1寸照片,另1张2寸照片将上端1/3贴于报名申请表背面上端,照片不得超出表格边缘。
5.毕业证或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由学校提供加盖有教育厅“学籍管理章”的《新生注册花名册》;往届生大专以上学历的须提供“学信网”上查询打印的学历查询信息;中专业学历的须提供省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中职教育学历查询”系统查询打印的学历查询信息。如网上无法查询的,需提供省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开具的学历认证报告书。
6.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的证明。
(三)相关要求
1.应届毕业生学校报名点只接收该校应届毕业生报名,所有往届生一律在工作单位或人事档案所在地考点报名。各报名点在接收报名时,须认真审核有关证件,并收集考生毕业证书或《新生注册备案表》等材料原件,汇总交考点。
2.报考人员的审核材料由考点收集整理后按规定的时间统一送考区复核(复核时间另行通知)。资格复核不合格者,不能参加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