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护士条例》有关规定,拟受聘于我市医疗卫生机构从事护理工作,符合相关条件的人员可提出护士执业注册申请,提交材料包括:
㈠《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1份;
㈡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正反面印在同一页纸上);
㈢申请人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㈣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㈤注册主管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出具的6个月内健康体检证明原件;
㈥《2012年淄博市护士执业注册拟聘用证明》原件;
㈦拟执业机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1份;
㈧正面免冠白底彩色小二寸近照2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