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2年度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县(市)区卫生局、有关医院及学校:
根据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12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护考办发[2011]2号)、冀卫人[2012]2号文件有关要求,为做好2012年度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 凡符合《护士条例》和卫生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的《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办法》(部长令第74号)中报名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考试。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护士条例》和《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办法》审定考生报名资格,对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严禁参加考试。
二、 考试报名包括网上预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请各县(市)区卫生局及各单位(医院、学校)及时通知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名手续。
1、2012年1月30—2月12日,为网上预报名时间。考生须登陆中国卫生人才网(http://www.21wecan.com),在网上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可反复修改,每修改保存一次即生成新的验证码),上传数码照片,确认后打印《2012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申请表》(以下简称报名表)。注意:考生报名表上的验证码必须为考生最后一次修改信息后所生成的验证码。
2、2012年2月2 日—14日为现场确认时间。确认时需携带《报名表》、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012年在校应届毕业生由所在学校统一办理。往届毕业生到工作单位所在辖区卫生局办理,直管医院由所在单位统一办理。各单位须在审核合格考生的报名表及相关证件复印件上签字盖章。(各单位审核确认时间附后)。未通过现场信息确认的网上预报名信息为无效信息。
三、 2012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仍采用纸笔考试,考试科目为专业实务和实践能力,一次考试通过两个科目为考试成绩合格。考试时间为:2012年5月19日。
四、 2012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按照冀财综[2010]119号规定执行,每人每科60元,报名费10元。
附:1、各单位审核确认时间安排。
2、有关报名条件及要求。
3、2012年应(往)届毕业生报考护士执业资格登记表样。
石家庄市卫生考试培训中心
二○一二年一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