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州自治州2011年国家线护士执业首次注册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卫生局,州直医疗卫生单位,二级民营医疗机构:
根据自治区卫生厅工作要求,为做好我州2011年国家线护士执业首次注册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注册对象及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在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完成教育部和卫生部规定的普通全日制3年以上的护理、助产专业课程学习,包括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并取得相应学历证书;
3、参加卫生部组织的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达到国家分数线,在昌吉州范围内医疗卫生机构工作,尚未注册的人员。
4、符合下列健康标准:无精神病史;无色盲、色弱、双耳听力障碍;无影响履行护理职责的疾病、残疾或者功能障碍。
二、 注册提交材料
1、护士执业证书注册申请审核表一式两份(见附件1);
2、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单(原件、复印件1份);
3、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核原件留复印件1份);
4、申请人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1份);
5、专业学习中八个月“临床实习鉴定”(原件、复印件1份);
6、辖区内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出具的六个月内的《护士注册健康检查表》(见附件2);
7、拟执业机构的《聘用证明》(见附件3);
8、拟执业机构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1份);
9、申请人近期小2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1张(与申请表相同)。
1-6项由申请人向所在医疗机构提交,7-8项由医疗机构统一出具。如注册申请人注册时间超过两年的,需提供《护士临床护理培训考核合格证明》。
三、办证时间及工作程序
(一)2012年2月10日-3月16日
医疗机构收集汇总本单位通过国家线护士办证注册材料,指定专人将拟办证人员信息录入本单位《护士执业注册联网管理信息系统》,(无《护士执业注册联网管理信息系统》的医疗机构,由各县市卫生局统一录入,州直民营医院由州卫生局录入)并将办证材料整理完备后报县市卫生局进行初审。
(二)2012年3月19日-3月23日
州卫生局复审各县市、各单位上报拟注册人员纸质材料;完成国家线注册人员网上初审并制证。
(三)州卫生局复审时间安排
2012年3月19日:木垒县、州医院、州中医院;
2012年3月20日:玛纳斯县、吉木萨尔县;
2012年3月21日:奇台县、呼图壁县;
2012年3月22日:阜康市、昌吉市;
2012年3月23日:长宁医院、渡州中医院、民康中医院、五洲女子医院、惠生堂专科医院、路南济贫医院、松龄中医院、红十字博爱医院、石油二分公司医院。
四、各县市卫生局、州直医疗单位集体办理时除提交规定的纸质材料外,还需提交《护士执业注册联网管理信息系统》(全国版)导出的注册人员信息一览表电子版及加盖公章的纸质版。
五、其他事宜
(一)各县市卫生局及州直医疗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发证工作,严密组织、严格审核,确保工作质量。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审核,遗漏人员原则上与下一年度考试通过人员一起办理。
(二)发证、注册所需的各种表格统一使用卫生厅制定的样表(见附件),填表时要求字迹清楚,不得空项,不得擅自更改表格式样。所有资料复印件均为A4纸。
(三)2011年之前各年度参加卫生部组织的执业护士资格考试,成绩达到国家或自治区分数线,尚未进行首次注册,以及在老证换发新证工作中遗漏的人员,此次一并办理。自治区分数线的注册人员信息统一由州卫生局录入。
(四)本次注册工作以县市卫生局及州直医疗机构为单位统一组织,原则上不接受个人申请。
工作中如有不详事宜,请及时与州卫生局医教科联系。
联 系 人:王芳
联系电话:2344935、18999556887
附件:1、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
2、护士注册健康检查表
3、拟执业机构的聘用证明
4、护士执业证书换证申请审核表
5、换发《护士执业证书》需提交的材料
6、护士临床护理培训考核合格证明
昌吉回族自治州卫生局
二〇一二年二月十日
附件1:
护 士 执 业 注 册
申请审核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制
填 表 说 明
1.本表供申请首次护士执业注册或者重新申请护士执业注册使用。
2.用钢笔或者签字笔填写,内容真实,字迹清晰。
3.本表的第1、2、3、4、5项由申请人填写,第6项由有关医疗卫生机构填写,第7项由注册机关填写。
4.表内的年月日时间,用公历阿拉伯数字填写。
5.申请人学历,填写护理或者助产专业最高学历。
6.申请人健康状况,填写健康状况良好、一般或者有慢性病。
7.申请人工作类别,填写临床护理、护理行政管理、预防保健或者
其他。
8.申请人现技术职称,填写护士、护师、主管护师、副主任护师、
主任护师、未评定。
9.使用的照片为近期二寸免冠正面半身照。
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1.申请人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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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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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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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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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日期 |
年 月 日 |
国 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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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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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时间 |
年 |
考试成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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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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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学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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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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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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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时间 |
年 月 日 |
学 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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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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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学习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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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拟聘用申请人的工作单位情况
工作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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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登记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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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区划 |
省(自治区/直辖市) 地区(市) 县(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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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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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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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是否首次注册
是□ 否□
4.如果不是首次注册,请填写申请人工作详情
现技术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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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工作科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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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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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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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工作时间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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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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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申请人签名
6.拟聘用申请人工作单位意见(由工作单位填写)
工作单位意见:
同意□ 不同意□
单位法定代表(授权者)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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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盖章 |
填写日期 年 月 日 |
7.注册机关意见(由注册机关填写)
准予注册□ 护士执业证书编号:
|
不准予注册□ 不准予注册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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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机关盖章
|
填写日期 年 月 日 |
附件2:
护士注册健康检查表
指定体检医院名称: 体检日期: 年 月 日
五
官
科 |
眼 |
视 力 |
右 |
色 觉 |
右 |
其 它 眼 疾 |
|
医师签字: |
左 |
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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耳 |
听 力 |
右 |
耳 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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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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鼻及鼻窦 疾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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咽 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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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 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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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检
结
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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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部分请在符合的项目上用“√”表示:)
结果: 1:健康或良好 2:一般或较弱 3:有慢性病
(如有慢性病请继续在下列符合的项目上用“√”表示:) 1.心血管病 6.结核病 2.脑血管病 7.糖尿病 3.慢性呼吸系统病 8.神经或精神病 4.慢性消化系统病 9.其它慢性病(具体): 5.慢性肾炎 体检医院盖章
主检医师签字: 填写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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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册
机
关
意
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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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机关盖章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
注: 1.表中内容请体检单位如实工整填写,不得涂改,不得弄虚作假。
2.体检后此表交注机关。
3.X线.心电图.肝功报告单请贴在背面
4.体检有效期为6个月。
附件3:
护士聘用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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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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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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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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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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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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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执业机构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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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登记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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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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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执业医疗机构核准科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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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单位聘用 在 科从事 岗位工作. 聘期 年,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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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注:本表由执业机构用钢笔或者签字笔填写,内容真实,字迹清晰.
附件4:
护 士 执 业 注 册
申请审核表
(换证专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制
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1.申请人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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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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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
民 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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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日期 |
年 月 日 |
国 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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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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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时间 |
年 |
考试成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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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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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学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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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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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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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时间 |
年 月 日 |
学 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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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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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学习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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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拟聘用申请人的工作单位情况
工作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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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登记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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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区划 |
省(自治区/直辖市) 地区(市) 县(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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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
|
单位电话 |
|
3.申请人签名
4.拟聘用申请人工作单位意见(由工作单位填写)
工作单位意见:同意□ 不同意□
单位法定代表(授权者)签字
|
单位盖章 |
填写日期 年 月 日 |
5.拟聘用申请人工作单位所在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意见(由县卫生局填写)
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意见:同意□ 不同意□
单位法定代表(授权者)签字
|
单位盖章 |
填写日期 年 月 日 |
6.拟聘用申请人工作单位所在地区级卫生行政部门意见(由地区卫生局填写)
地区级卫生行政部门意见:同意□ 不同意□
单位法定代表(授权者)签字
|
单位盖章 |
填写日期 年 月 日 |
7、注册机关办事机构意见
准予注册□ 护士执业证书编号:
|
不准予注册□ 不准予注册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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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机构负责人(授权者)签字 办事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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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写日期 年 月 日 |
8、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意见(由卫生厅填写)
准予注册□ 不准予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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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机关盖章 填写日期 年 月 日 |
填 表 说 明
1.本表供申请换证护士注册使用。
2.用钢笔或者签字笔填写,内容真实,字迹清晰。
3.本表的第1、2、3项由申请人填写,第4项由医疗卫生机构填写。
4.表内的年月日时间,用公历阿拉伯数字填写。
5.申请人学历,填写护理或者助产专业最高学历。
6.申请人健康状况,填写健康状况良好、一般或者有慢性病。
7.申请人工作类别,填写临床护理、护理行政管理、预防保健或者
其他。
8.申请人现技术职称,填写护士、护师、主管护师、副主任护师、
主任护师、未评定。
9.使用的照片为近期二寸免冠正面半身照。
附件5:
换发《护士执业证书》需提交的材料
1、护士执业证书换证申请审核表一式两份(见附表4);
2、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1份);
3、原《护士执业证书》(正、副本)(原件、复印件1份);
4、辖区内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出具的六个月内的《护士注册健康检查表》(见附件2);
7、拟执业机构的《聘用证明》(见附件3);
8、拟执业机构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1份);
9、申请人近期小2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1张(与申请表相同)。
附件6:
护士临床护理培训考核合格证明
学员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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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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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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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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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士执业考试时间及成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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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开始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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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结束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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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时间 |
培训科室 |
带教老师 |
平时考核成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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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结束考核成绩 |
理论 成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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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作 成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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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道德成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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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部意见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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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部主任意见 |
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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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负责人意见 |
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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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培训结束考核时理论、操作、职业道德考核均以合格或不合格进行评判,平时考核成绩百分制,60分为合格。
医疗机构(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