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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主管护师资格证的颁发部门

时间:2011-07-23 11:02来源:主管护师考试 作者:lengke 点击:
  

  通过护理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并合格者,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职改)部门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人事部、卫生部用印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各地在颁发证书时,不得附加任何条件。聘任专业技术职务所需的其他条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查询地址:2011年中级主管护师考试成绩查询 
  1、2011年中级主管护师考试成绩合格标准
  2、2012年中级主管护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3、2012年中级主管护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时间
  4、2012年主管护师考试科目 主管护师考试的适用人员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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