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主管护师考生单科考试合格成绩在有效期限内,因工作变动等原因,到异地参加本专业剩余科目考试并合格的,由该地区进行数据合成统计,并由当地人事部门核发该专业资格证书。
举例说明:2003年考生甲某在湖南报考了护理学(中级)专业的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知识,专业知识,专业实践能力四个科目,考试后通过了基础知识、专业知识,因工作调动原因,2004年在湖北报考了护理学(中级)专业的相关专业知识,专业实践能力,如果这两科都通过,则通过护理学(中级)专业的考试,由湖北进行数据合成统计,并由湖北当地人事部门核发考生专业资格证书;如果相关专业知识通过,专业实践能力没有通过,考生乙2003年的成绩已经作废,所以考生乙在2005年至少需要通过护理学(中级)专业的基础知识、专业知识、专业实践能力3个科目,才算通过护理学(中级)专业的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