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文件
卫人才发〔2013〕127号
卫生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关于2014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考试管理机构:.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 公厅关于2014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人社厅函〔2013〕639号)精神,为做好2014年度卫生专 业技术资格考试(以下简称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 通知如下:
一、报名管理
(一)报名方式与时间。考试报名包括网上预报名和现 场确认两个阶段。2014年I月8—25日期间,考生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www.med126.com/rencai/ )进行网上预报名;各考点、报名点可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在I月9一28日期间进行现场确认工作,现场确认时考生须提交申报表(附件1)及相 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出示证明材料原件。
各考区收缴考生考试费的方式,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网 上支付或现场缴费。采用网上支付的考区须提前告知考生在 现场确认后通过网上支付缴纳考试费,截止时间为2月8日, 逾期不缴者视为无效报名。
(二)资格审核。各考点、考区审核考生报名资格的时 间为1月79日一2月28日。
(三)报名信息修改。各考点、考区登录考务管理系统 完成登记、审核考生报考专业和科目修改的截止时间为2月 28日。
(四)考场编排。考点编排考场、试室和考生座位及考 区审核考场编排的截止时间为3月15曰。
二、准考证打印、签到表发放
自4月29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 (WWW.21 wecan.com )打印准考证,截止时间为5月25日。对无条件打印准考证的考生,考点可采用批量打印准考证功 能为考生打印准考证;各考区于5月10日前接收用于监考的《考生签到表、试卷答题卡回收确认单》。
三、考试试卷交接
(一)考区在4月15日前,将确定的试卷接收人员和 试卷接收保管地点的信息上报我中心。
(二)我中心在5月7—16日之间组织发放试卷,考区 在此期间可通过考务管理系统打印《试卷交接单》,指定专人负责试卷的交接工作,接卷人员须仔细核对押运干警的身 份,严格按照《试卷交接单》要求,与干警共同逐个开箱检 查,核对试卷袋数,并严格履行交接程序,落实保密措施, 确保试卷安全,具体交接时间另行通知。
四、考试实施筹备
(一)考试实施前,考区须根据有关要求,认真做好应 急预案;在组织实施本地区考试工作中,要按照考务规则明 确的责权;积极做好考试准备工作,并于4月15日前将《考 区考试办公室设置一览表》报我中心。
(二)考区、考点须对考务人员、监考人员和巡考人员 进行认真培训,使其了解有关规定,熟悉考试专业分类,掌 握考试工作程序。
(三)考试实施前,考点须通过考务管理系统打印《考 试试室编排表》、《考试试室座位安排表》、《座位贴》,分别 用于标识考试考场、试室及座位,并张贴在醒目位置.
(四)考试实施期间,参与考试工作的人员必须遵守国 家保密法的有关规定,严格按照考务规则履行主考、监考、 巡考等工作职责,维护考场秩序,杜绝发生错发考生试卷、 漏收考生试卷和答题卡的情况;考点须加强试卷在送至试室 途中的安全监管。
五、考试专用物品的回收与销毁
(一)纸笔考试
1.根据《国家医学统一考试安全保密工作管理办法实施意见》(卫办发〔2009〕65号)文件有关规定,备用试卷启
封后,剩余的备用试卷和替换回的问题试卷,均应当在考点
主考的监督下回封至已启用的备用试卷袋内,并填写《备用试卷回收单》。考试结束后,考点须将已启封和未启封的备 用试卷袋,核查清点无误后,与回收的答题卡一起于考后48 小时内运抵考区。
2. 回收的答题卡须放置于防潮袋中,再封装于答题卡回收袋;纸笔考试结束后,考点须将答题卡回收袋按照考场、 试室的顺序分科目捆綁后回收装箱(请使用试卷专用箱,各 科目不得混装,考区须在回收箱侧面粘贴《卫生专业技术 资格考试答题卡回收单》(在考务系统中下载并按要求填写 完整),装箱完成后填写《答题卡回收信息汇总表在考务 系统中下载》并发送至考务管理处邮箱kaoshichu@vip.sina.com。
3. 我中心自5月20日起派专人专车至考区,按照国家保 密工作要求,与考区办理答题卡、备用试卷回收的交接手续。
4. 考试结束后,试卷销毁工作由考区统一组织进行,考区须在考试结束3周后将试卷、人机对话考试各场次密码封 全部销毁,并填写《考试物品销毁记录单》,于6月20日前传真至我中心备案。
(二)人机对话考试
I.每批次考试结束后,考点将考生的答题信息备份光盘、 试卷信息光盘和备用光盘、USBKEY (第二批次回收)及装 订成册的考场情况记录单等人机对话考试专用物品按照考
场顺序封装(物品清单和封装要求在考务系统中下载),在
考后48小时内,派专人交至考区。
2. 考区在回收各考点人机对话考试专用物品时,须认真 清点核对各类物品,机考机构的USBKEY由考区保管,其 它人机对话考试专用物品可通过机要邮寄或专人运送的方 式交我中心(物品清单和封装要求在考务系统中下载)。
3. 每批次考试结束24小时内,在得到考区确认上传数据 完整无误的通知后,各考点务必监督人机对话考试机构系统 管理员跗除所有考试相关数据。
六、读卡评分及违纪处理
(一)我中心将在考试结束后实行集中统一读卡,具体 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二)为确保读卡评分工作的顺利进行,各考区须在6 月6日前将考生数据修正信息报我中心。
(三)各考区、考点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对违纪情况 的处理,即各考点自5月26曰起,将违纪人员信息录入考 务管理系统,考区须在6月6日前完成考务管理系统中本考 区内违纪人员处理情况的审核,并将违纪人员处理意见以正 式文件上报至我中心,须确保上报文件中的违纪考生信息与 考务系统内信息的一致性。
七、成绩发布及成绩单打印
(一)我中心将于考试结束后2个月内在中国卫生人才网(www.2hvecan.com )公布考试成绩,成绩单不再统一制
作下发。
(二)考生可凭本人准考证号和有效证件号进行成绩查
询,下载打印成绩单的截止时间为9月30曰。
八、保密要求
各考区、考点应根据有关保密要求,严格落实保密措施, 强化安全保密流程控制,加强考生信息、试卷(含备用卷)、 人机对话考试专用物品和答题卡的运送、保管、下发、回收 等重点环节的管理,并切实加强对涉密人员的保密教育。
九、人机对话考试考务工作
2014’年人机对话考试的各专业具体考试时间及其他相 关考务工作安排将另行通知。
十、军队卫生人员相关考务工作安排
(一)军队卫生人员报名及资格审核。不实行网上报名, 由团级以上单位负责军队卫生人员的报名组织工作;师以上 单位负责对军队卫生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核。
(二)军队卫生人员报考数据交接。团级以上单位派干 部持介绍信在2月17—26日期间,到所在的考点办理军队 考生报考数据的交接和考试费用的缴纳。
(三)准考证打印。各考点须于4月29日_5月10曰 期间负责打印本地区军队人员准考证,并通知军队单位在考 前集体领取准考证。
(四)成绩发布。军队卫生人员考试成绩不对社会公布, 成绩通知及查询由全军考试中心负责。
各考区、考点须按照《卫生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关于军 队人员参加2012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计划 的通知》(卫人才发〔2011〕172号)文件要求,认真履行工
作职责,做好数据交接、考场编排、考试实施等工作。
十一、其他
对于考务工作中所涉及的相关材料,考区、考点须在规 定的时间内登录考务管理系统,在文件下载专区进行下载u 务请各地严格按照《考务工作计划安排表》(附件2)规 定的时间要求,按时完成有关考务工作,落实岗位工作责任 制,切实做好2014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安全保密 工作,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卫生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