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2015年卫生资格考试报名材料:
1、《2015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一式一份);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点审核后原件退还考生本人);
3、学历(学位)证书(首次报考的考生须持有普通全日制学历证书);取得军队院校或国(境)外院校学历(学位)的人员,应提交江苏省高校招生就业指导中心(南京市上海路203号)或教育部等有关学历认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或学历证明,军队院校学历的人员也可提供《军队干部转业审批报告表》。(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4、现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职称评审表(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5、现专业技术岗位聘书或聘用合同(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6、报考主治(管)医师的考生须提供《医师执业证书》;报考护师、主管护师的考生须提供《护士执业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7、工作岗位变动人员报考上一级专业技术资格,须提交原岗位及现岗位低一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8、已通过部分科目考试的我省考生,确认时只须提交报名表和2014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单(已通过部分科目考试的外省考生,在我省报名确认时,须提交材料应与首次报考要求一样);
9、晋升职称前应到基层服务的报考人员应提供下基层服务的相关材料(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10、报考临床、中医、口腔执业类别主治医师资格的,需提供我省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江苏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养阶段培训合格证书》、《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符合省通知规定的暂不作要求人员除外;
11、从事卫生专业技术工作经历(累计职龄)证明(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