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度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暨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即日起网上报名
根据省人社厅、卫生计生委《关于转发〈2015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苏人社发〔2014〕454号)和省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转发2015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苏护考办发〔2015〕1号)精神,2015年度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暨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即日起网上报名。符合条件的人员可于1月25日前(执业护士资格考试2月1日前)登陆中国卫生人才网http://www.21wecan.com报名,打印《申报表》,并按属地原则携带《申报表》(单位审核,盖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卫生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合同或聘书(文)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一张等材料;2014年未通过考生必须以历史档案号和原专业报名,并携带2014年网上查询成绩复印件等材料,于1月28日前(执业护士资格考试于2月5日前)到所在市(县)、区卫生局、新区社会事业局、上级主管部门或人事代理、劳务派遣机构人事部门办理资格确认、审核手续,资格确认之后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交费方为报名成功,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附:2015年度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提交材料要求(发卫生局网站)
无锡市卫生局
2015年1月13日
2015年度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暨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提交材料要求
考生须于2015年1月28日前,携带相关材料到单位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地点,经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局审核后,完成报名资格的确认工作,报考信息一经确认将不再变更。报名资格的确认需提供以下材料(复印件须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核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
一、《申报表》(一份),单位或档案存放单位盖章,在申报表右上角贴本人近期一寸彩照1张(不能盖住条形码);
二、本人身份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三、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四、卫生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合同或聘书(文)(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五、有下列情况的,考生还应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1.取得军队院校或国(境)外院校学历(学位)的人员,应提交江苏省高校招生就业指导中心(南京市上海路203号)教育部等有关学历认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或学历证明,军队转业人员也可提供《军队干部转业审批报告表》;
2.报考有执业资格要求的专业的人员,应提交医师资格证书、执业证书或护士资格证书、执业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本科以上学历护理、助产专业已通过执业护士资格考试人员晋升的,需提供《本科以上学历具备护士执业资格人员聘任护师职务审核表》复印件、执业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3.有低一级资格要求的人员,应提交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4.工作岗位变动报考卫生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应同时提交原岗位和现岗位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5.提前一年报考中级资格的人员,应由报考单位提交《医疗机构登记许可证》和《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各一份);
6.已参加2014年考试通过部分科目的人员,应提交在中国卫生人才网上查询的2014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单或成绩查询复印件;
7.报考中级资格的本科及以下学历城市医生,应提交《江苏省城市医生到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完成服务情况鉴定表》(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8.已实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医疗机构的医师,按文件规定提供我省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江苏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养阶段培训合格证书》、《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符合暂不作要求政策的除外。
报考相关通知:
2、2015年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时间1月12日至2月1日
3、2015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网上辅导招生方案,更多请关注卫生资格考试吧网站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