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2年度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卫生局、在长各有关医疗机构和有关学校:
为贯彻落实《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办法》,按照《关于2012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卫护考办发[2012]2号)有关要求,现就我市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地点及办法
(一)网上预报名时间:
统一采用网上预报名和现场确认方式。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12年1月30日至2012年2月12日。考生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http://www.21wecan.com)进行网上预报名。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1、网上注册。考生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进入护士执业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通过个人邮箱注册,填报个人信息。
2、选择考区、考点。考区统一选择吉林考区,省中直驻长春市单位的考生选择“长春考点”。
3、填报信息。填报信息由考生本人负责,考生应如实、准确填报考试信息。考生错报姓名、证件号将不能修改,报错考试相关信息,责任自负。
4、上传本人照片。照片具体要求为:考生须上传近期6个月内正面免冠证件数码彩色照片。上传的照片必须清晰并反映本人特征,质量不合格的,考生须重新上传。具体要求:(1)上传照片必须为考生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务必保证照片清晰、可辨认,其他如生活照、视频捕捉、摄像头所摄等照片一律不予审核,除军人外其他考生不得着制式服装拍照、不得带护士帽拍照;女性不得穿背带式服装拍照;(2)照片大小为一寸或小二寸,格式为jpg,文件大小必须在15kb—45kb之间;(3)头部占照片尺寸的2/3,白色背景;(4)面部正面头发不得过眉,露双耳,常带眼镜的考生应配戴眼镜,不得佩戴首饰。
5、打印申报表。考生在网上自行打印《2012年度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申请表》。
(二)现场初审须提交材料
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到所在单位或县(市)区卫生局初审报名交纳考试费用。
现场确认时考生须提交下列材料:
1.经所在单位或档案存放单位审核并加盖公章的《2012年度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申请表》;
2.本人身份证明;
3.近6个月二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3张;(与身份证复印件贴在A4同一纸面上)
4.本人毕业证书;
5.报考所需的其他材料。
申请人为在校应届毕业生的,学校可以为本校应届毕业生办理集体报名手续。
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全部报名手续。现场资格审查确认时,考生须在《2012年度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信息确认单》上签名后,上交报考机构备案,一经确认,报考信息不得修改。现场交费后,概不退费。
(三)现场初审地点
1、省中直及、市直单位考生到所在单位报名。
2、民营、个体及其他单位到所在各县(市)、区卫生局人事科报名。
3、2012年应届毕业生到本校统一报名
4、无工作单位毕业生到身份证所在地卫生局或毕业学校报名
(四)集体现场确定地点
长春市医药协会联合会三楼(长春市北安路)
(五)集体现场确认时间及单位安排
2012年2月5日市120急救中心、市卫生监督所、市血站、市口腔医院、市疾病控制中心、市妇保所、市凯旋医院、市传染病医院、长春市中心医院
2012年2月6日市妇产科医院、北方肝胆医院、市儿童医院、市二院、市人民医院、市中医院
2012年2月7日汽车产业开发区、高新开发区、净月开发区、经济开发区、驻长部队医疗机构、
2012年2月8日省直医药卫生单位
2012年2月9日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中等专业学校、吉大护理学院、博泰中等职业学校等学校、
2012年2月10日市医高专、东方职业学校、
2012年2月11日长春二中专、长春中医药大学护理学院、
2012年2月12日吉大一院、二院、中日联谊医院、一汽总医院、吉大口腔医院
2012年2月13日二道区、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
2012年2月14日宽城区、南关区
2012年2月15日朝阳区、绿园区
2012年2月16日双阳区、农安县
2012年2月17日德惠市、九台市
2012年2月18日榆树市
二、网上打印准考证
考生自2012年4月25日起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http://www.21wecan.com)打印准考证,截止时间5月19日。考生须持本人准考证、正式有效身份证(军官证、护照)参加考试。
三、考试科目及时间
2012年度护士执业资格考试采用纸笔考试,考试科目包括专业实务和实践能力。具体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考试科目 |
考试日期和时间 |
备 注 |
|
专业实务 |
5月19日 |
9:00—11:30 |
各科均为客观题。考生可携带2B铅笔、橡皮、黑色签字笔,其他与考试相关物品不得带入座位。 |
实践能力 |
14:00-16:30 |
四、报考条件
在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完成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普通全日制3年以上的护理、助产专业课程学习,包括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并取得相应学历证书的,可以申请参加护士执业资格考试。
五、考试收费
考试收费按照《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计价格〔2001〕2043号)和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吉价收函〔2001〕52号文件规定标准执行。报名费每人13元,每科收取考试费50元(市州上交32元,留用18元)。各市州留用报名费13元。
六、成绩和证书
卫生部人才中心将于考后45天内在中国卫生人才网(http://www.21wecan.com)公布考试成绩。考生可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证件进行成绩查询,并下载打印成绩单。考生到报名地点领取考试成绩合格单和成绩合格证明,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七、工作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考试工作。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把考试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强化措施,严肃认真地抓好本地的考试管理和考风考纪。
(二)要切实做好各个环节的考务工作。要精心组织,强化管理,优质服务。要严格审核报考资格,实行复审制。考试实施期间,考试工作人员须严格按照考务规则履行主考、监考、巡考等工作职责,维护考试秩序,确保考试顺利进行。
(三)要认真贯彻执行人社部12号令,严格考试管理,严肃考风考纪。要加强考场第一线管理,狠刹考场腐败歪风。违纪违规考生一律通报到本人所在单位;严重违纪违规的,2周年内不得参加护士执业资格考试。
二0一二年一月二十九日